陳致中疑似召妓案的最佳發言~
陳致中疑似召妓案,這幾天來被各媒體炒翻了;類以這種燒女巫的媒體處理方式,無論陳致中有沒有幹,他都已經萬箭穿心、受傷沉重。反正在藍媒眼中,綠色人物都是有罪推定啦~
一名教士在審問過幾百名女巫之後所得出來的結論,他在西元一六三一年寫道:
「如果被告過著不道德的生活,那麼這當然證明她同魔鬼有往來;
如果她虔誠而舉止端莊,那麼這顯然是偽裝,以便用自己的虔誠來轉移人們對她同魔鬼來往和晚上參加狂歡晚會的懷疑。
如果她在審問時頗得害怕,那麼她顯然是有罪的,良心使她露出馬腳來;
如果她相信自己無罪,保持鎮靜,那麼她無疑是有罪的,因為法官認為女巫慣于恬不知恥的撒謊。如果她對向她提出的控告辯白,這證明她有罪;
而如果她由於對她提出的指控感到極端害怕而恐懼絕望,垂頭喪氣,緘默不語,這已經是她有罪的直接證據...」
我不管為什麼以為馬英九老爸幹乾女兒事件為什麼沒有媒體去追、也不管為什麼馬以南在同期週刊的關說案沒有媒體來燒燒女巫......反正黃創夏在他 blog 的發言,就是這則新聞的次佳發言:
http://blog.chinatimes.com/karl6406/archive/2010/07/22/520254.html
致中尋歡?全民同樂
《野武士周報Beta---No30》時事焦點
前言:「將信將疑、幸災樂禍、天道好還、全民同樂」的心理,正是一種對「正義渴望」的反射心理。惡人自有惡人磨,管他是真或是假,看陳致中出糗,爽啦!
說穿了,就算陳致中真的如《壹周刊》所稱「召妓」,關一般百姓何事?這種八卦情事,陳致中只需要向黃睿靚一個人交代就好,其它人不適合也不方便多嘴!
黃睿靚既然宣稱她「相信」陳致中,夫妻倆之間的事,旁人都不能插嘴,也不該去追問是否是「真的相信?」或是「情勢所迫?」還是「陳致中的破財消災?」‧‧‧都是陳致中與黃睿靚的「私事」!有沒有「背叛?」干卿底事!
更何況,「致中召妓尋歡門」事件,三方人馬的說法都有不合常理的地方,《壹周刊》少了致命性的陳致中照片,應召站也有「仙人跳」設局錄音之嫌,陳致中與他的「友人」的「借車說詞」更是不符常理處太多太多!
許多人都「將信將疑」,卻無妨!
悶熱炎夏,拿陳致中「消遣」卻像是「全民共識」,電視新聞收視率飆升、街頭巷尾品頭論足‧‧‧「致中召妓門」不像是「疑案」,更像是「消暑解悶」清涼劑!
許多人並不在乎事件的真與假,他們,就是抱著一種「幸災樂禍」的情緒,更有一種「天道好還」的喜悅,就是想多看一點陳致中的「好戲」!
「將信將疑、幸災樂禍、天道好還、全民同樂」的心理,正是一種對「正義渴望」的反射心理。扁珍弊案爆發以來,在「司法怠惰」下,陳致中「不勞而穫」還到處趴趴走,被特偵組以「賢伉儷」規格禮遇,更可能坐幾個月牢(甚至不用坐牢),人間,哪還有真理與公道?
果然,惡人自有惡人磨,管他是真或是假,看陳致中出糗,就是爽啦!
陳致中應該要看清楚這種民情,不要去搞什麼「發毒誓」、「斬雞頭」,轉移焦點操作選舉,人民百姓不在乎真相,只想看笑話,才該是陳致中與黃睿靚最該面對、不能逃避的「社會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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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次事件的最佳發言,是沈富雄沈大老在超級星光大道和陳揮文的對話:
沈大老:我要指正揮文一點--他從事件發生以來,他一直說女主角的名字是 NICO, 我要認真說明,她的名字應該是 NICOLE, 後面要加 LE 才對。
陳揮文:花名不是那麼重要好不好?
沈大老:那我們這幾天在這裡談的,就很重要嗎?
(接著又開始談論 NICO 和 NICOLE 的差別,以及召妓與嫖妓的差別 XD~~~~~~~~~)
對了, 召伎和漂伎到底有什麼不一樣?
這些專業人士們已經把伎學研究得如此透徹...
偶倒覺得他的朋友跳出來說車子是他借走又轉借友人的說法是一大敗筆. 誰有空等你, 聽你開第2次記者會啊. 照目前的發展, 我看他是越洗越不清了. 除非他真能把這個所謂長的跟他很像的友人找出來.
他這個朋友也實在很不夠義氣, 要跳出來, 就該說就是"我"去召妓. 反正那個妓女也不會敢出面承認及指認, 錄音帶內容更是容易造假不足採證, 結果就會是妓女胡說八道亂咬一通. 不由此途, 卻又扯個像...的角色出來, 真是笨的可以. 這種友人還是快點絕交的好.
見圖~:
http://reader.chinatimes.com/forum_36958.html
哈哈~不過那個友人的友人,恐怕是不會出面了:當年奇美小護士有出面嗎?不可能好不好,哈~ 2010-07-26 09:12:07
召用嘴巴叫, 嫖要買票.
島兄,事情就是這樣,正解! 2010-07-26 09: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