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24 19:01:01heimy

看啥洨與看三小~我改一下稿子~

 

本人一時不查,在嚴肅議題上大放厥詞,導致台語文學大師對本人態度提出指正,本人才疏學淺,發現自己無理取鬧,對於嚴肅議題亳無羞恥心,在此深深致歉~

對於台語文用字的準則,請諸君前往:

http://tw.myblog.yahoo.com/buchengkimkong-buchengkimkong/article?mid=1856&prev=1859&next=1848

以上 blog 尋求正確解答,並請諸君極力推廣正確的台語文觀念,切勿像本人一樣積非成是還不受教,這是千古難贖的死罪~

唉,看完大師的作品,本人實無法在任何一字上提出異議,之前我會和大師回嘴,肯定是我在父親火葬場上口無遮攔導致的神智不明,那真是神氣活現的現世報呀......

看來我得好好潛心修行,早在那裡耍嘴皮子才是;所謂學海無涯,唯勤是岸,本人努力不足,再不敢在議題上再多廢言,敬請大師熄怒,放過小人便是......

深藍 2010-03-29 18:10:51

感覺得到吃飯還不殺生呢!

版主回應
另外,剛才對發票中了四個字 ^^ 只是中 0000X 像這樣而已(翻桌!!!!!!!!!!!!!!!!!!!!) 2010-03-29 19:05:04
深藍 2010-03-29 11:17:23

恭喜二位

版主回應
感謝施主美言!

自從我認錯之後,覺都睡的特別好,早上考試還拿了一百分咧~
2010-03-29 14:03:51
島途中 2010-03-28 19:59:04

而且我要強調的是,我們根本沒有亮什麼刀,我只是一一駁回你的說法,並沒有使出全力,也沒有要你閉嘴.真正在亮刀的人是你.

你一點自省都沒有,還指控別人,我認為你很莫名奇妙.

你不願承認自己的錯誤,卻一直在我身上安罪名,這是對人特別不尊重的地方,你不承認你的錯,那是你的問題,但我要告訴你別把莫須有的罪名放到我身上來.

版主回應
當然當然,你沒有動刀反擊,是我自己白目,明明愛吵架還牽托大師,這是大不敬之罪~

所以我把爛文刪了,並把連結指向大人的專業文章,免得再誤導讀者,那罪過可大了~

至於上面的回文,我不敢刪,那是警惕自己以後說話要小心一點,別再白目了:你說的對,開了戰還不準別人回嘴,那是很沒修養的事,所以我不再開口,因為你文章寫的太好,我實在找不到任何一點可以回口呀~
2010-03-28 23:5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