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4-25 23:59:15heimy
心動的一刻 1/2
男人的愛,從零度到沸騰,需要多久時間?
煮一杯咖啡的時間。
在過去的一年裡,我封閉了自己的心,說愛談情對我而言太過奢侈,精神和實務上都是。不過,風乾的柴火要特別留意,一點星火就能把刻意包藏的慾望徹底點燃,燒它個七竅生煙,不費吹灰之力。
我家附近有家星巴克,它在大賣場裡;和生活工場、湯姆熊一樣,它也是大賣場附贈商圈的一部份。自從我成為偽作家之後,我就很少踏進這個溢著豪奢氣氛的咖啡廳了,畢竟,三杯焦糖瑪琪朵的錢,就可以讓我買一套盜版的日劇。口袋沒錢的我,踩著藍白拖鞋,走進上流咖啡廳也帥不起來。
為什麼會走進星巴克?我也不很清楚。也許我手心有那麼一條淡淡的掌紋,淺淺劃過感情線的邊緣,逼得我必須履行這神秘的宿命。如果是,我應該開始尊敬這古老的藝術,因為我確定我根本就不會再到那家咖啡廳消費:一杯咖啡合一天的飯錢,怎麼算,都不值得。
Anyway, 我進去了。
她的名字叫 Phoebe, 我認得這個字,是種小雀鳥,或是某個發亮的星體。盯著她名牌的主要原因,是她彎著眼睛笑著:如果我不快點移開我的視線,我想只要她一開口,我會亳不猶豫買下冰櫃裡所有的昂貴蛋糕,刷爆我的卡也不皺一下眉頭。
我不是一個羞赧的大男孩,在我人生的某個時段,也能算是一個技術精良的搭訕好手:我指著中途島的腦門發誓。可是我不知道,為什麼只是看著她胸前四方形的小金屬名牌,我居然感到呼吸有些急促,不自主地把身體向櫃台靠了過去...這個角度,她應該就看不到我腳上那雙隨性的藍白拖鞋吧?
「本日咖啡要現煮唷!你可以等嗎?」
聖神降臨時,應該有鴿子的形象,配樂是她的聲音。
「嗯,我就坐在那裡看書,妳慢慢來。」
腹有詩書氣自華。我手上的書,「向邪惡追索」(Even the Wicked),不算下流的小說。原本我只想買杯麥當當可樂,坐在美食街看它半個小時;可從今天起,每個人上街都應該帶本小說,沒什麼好炫耀的,但你帶著就對了。
「馬修史考特耶!你也喜歡嗎?」
Phoebe 小小驚叫了一聲,順手把我的書翻了幾頁。書呀書呀,我不會再帶你進廁所了!被她粉嫩指甲劃過的書頁,應該被破格拔擢到枕邊陪我入睡。電光火石之間,我覺得櫃台前起了某種神奇的變化,也許改變了空氣的分子,會讓心中沒有愛的人引起過敏反應,所以我後面的胖女人惡意咳了一聲,媽的,這女人有痰,我聞得到她喉裡的臭味。
Phoebe 吐了吐舌頭,笑著貶了貶眼。
「請幫我查一下,這隨行卡裡還有錢嗎?」
文化人都應該有星巴克卡,不然就應該有隨身杯,我依稀記得這社會的規矩。
「我可以幫你查,」Phoebe 比了個三條斜線的手勢,「不過,健保卡可不行唷!」
她忍著笑,長長的睫毛刷呀刷。
你們絕對不會相信接下來發生什麼事,可是我要去回個電話...明天再寫。
電話是 Phoebe 打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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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aine
2007-04-27 21:42:43
黑米:
E 不小心闖進來。
冒昧問:此篇文章是小說? 亦是真實戀愛?
版主回應
嗯,好問題,不過我拒絕回答 ^^
2007-04-28 21:26:11
好一個吊足胃口的再續
星巴克都找藝文人士會喜歡的型的服務生
原來如此..........
可以讓人豪不猶豫的掏出一天的飯錢買杯咖啡窩在店裡忍著肚子看彎彎的笑眼和甜甜的酒窩親切的服務美麗的身影啊..............
咖啡西施(講起來一整個遜掉,原來西施已經成為俗的代名詞)
快寫下集告訴眾生如何去星巴克把馬子吧
話說我當年在竹科當人資長官,我們選一個總機,那才是眼花撩亂說 ^^ 2007-04-28 21:2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