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7-08 21:03:49陳靛

挑釁??

又開始了!
每年三次的烏來值勤,今天是第一次。

才剛設好站沒多久就發現一個小妹妹溺水......
說來慚愧,
因為也不算是我們發現的。
而是我聽到有個爸爸一直再喊:「不要緊張!不要緊張!」
我才看到有個妹妹的頭在水面上載浮載沉,
雙手不斷在水面拍打著......
趕緊揹了一個魚雷浮漂游了過去,
當我快要可以碰到小妹妹的時候,
她的爸爸也抓到她了。
還好只是吃了幾口水,
不過我看她的臉色可真是嚇壞了!
雖然不至於慘白,
卻也像是失了魂似的眼神呆滯。

回岸上換了裝備 (潛水鏡、呼吸管)
再回到水里勘查地形才發現:
原來那個小妹妹之所以會溺水,
應該是因為剛好踩空到兩個石頭間的空隙。
其實,
很多溺水事件,
就是因為遊客一心以為踩得到石頭,
卻完全忽略了所謂的石頭縫。

沒多久,又發生了!
這次是兩個女孩子!
兩個人都不會游泳,
卻滑到深水區。
雖然,
河底的地形有些是斜坡式的漸深,
但若沒有事先潛水看過地形,
有如何知道坡度是緩是陡?
真的無法預料下一步會有多深?

又是我背著魚雷浮標衝出去
(剛好被我看到,我又最近咩!)
其中一個女孩被她的朋友拉回較淺的地區,
另一個則是被我拖回淺水區。
照例,
我請她們兩個做了登記,
很多溺者不願意填寫登記的原因不外乎:
1. 丟臉 (怕丟臉也不小心一點)
2. 怕被公開吧!?(今天登記的其中一個就一直問我:登記做甚麼用?)

其實,會請溺者做登記,
一方面是救生隊及相關單位需要做統計,
如果,救溺事件沒有登記,
久而久之,
大家就不會覺得該地點設救生站的重要性。
如果,救溺事件沒有登記溺者詳細資料,
相關單位又怕登記不符合事實......
應該還有其他原因,
不過我不知道。
啊,有啦!
救溺者會被表揚。 (那不就是我?!偷笑......)

後來,
又有一群女孩子在我面前玩水!
還越玩越靠近深水區,
我口頭「警告不要再過去了!」
居然完全不理我!
我便很不識相的直接走過去把她們拉回來!
雖然我很明白她們覺得我雞婆。
我還是得這麼做!
我可不想省下被白目的狀況,
而造成事後的疲憊 -- 救人。

沒多久,
我竟然發現她們其中有兩個人竟然游到深水區中突出的石頭上!
這豈不是表明了挑釁嗎?
切!
當個義工還得忍受別人嫌你雞婆的挑釁?!




小漁 2007-07-13 14:17:20

你自己也要注意安全喔
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