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4-30 23:47:53陳靛

畢業那年

我和校長這樣的人物一向很少有交集,
大學畢業那年,校長希望我們這屆畢業生能製作畢業網頁,
每個人可以製作自己的線上履歷或畢業網頁,
如此,各大公司如果希望尋找我們學校的畢業人才也比較方便,
只不過,他沒有明講的是:
他希望我們製作的是比較“制式化”的個人網頁。

我被班上同學推選出來作為班級畢業網頁的代表,
只是一個代表,因為我也不是班上網頁製作的高手,
這種燙手山芋就只有我這種愛現又雞婆的人最適合了!

班上同學的畢業網頁完成沒多久,
我就被召喚到校長室!
原因是一個 icon!
那時,我請表弟幫我畫了兩個圖作為分別男生女生的 icon。
我認識比較繪畫畫的人就只有他了,
97年 photoship 之類的應用程式對我這個門外漢也不是那麼方便的軟體,
我請他畫的是比基尼女郎與健美先生的圖,再 scan 成檔案,
糟的是,我收到的圖竟然是裸女圖!
即使縮小到如指甲般小的 icon,線條依然明顯。
經過班上同學投票,也同意我使用這樣的 icon,替代制式的 icon。
但,卻被校長用難登大雅之堂斥責了一翻。

我不明白,如果美術館裡的裸女雕像可以稱做藝術,
而我表弟畫的裸女就難登大雅之堂?
校長給我的解釋是:美術館裡的是“成名”的藝術家所創作的藝術品。
意思是 -- 我還得保留當年我表弟畫的圖,哪天他成名了,
我就可以大方的把圖擺在他面前,大聲的告訴他,這個算是名符其實藝術品了?

現在想想,還真不甘心!
切!
當下,我的想法:校長果然是沽名釣譽的老頑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