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7-13 14:47:03可可茵

《因為愛》(中)

新郎Kevin和父母走到舞台前方之後
大家的焦點自然移向等候在另一端的新娘Audrey

Audrey手持花束、挽起爸媽的手
邁開大步往前走
他們興奮又開懷
越走越快、輕巧飛揚
仔細一看才發現三個人都赤著腳
後來Audrey忍不住跳起舞來
所有來賓都感染了她的快樂
開始鼓掌叫好
樂隊同時機伶地加快節奏以配合他們的步伐

一切好像錄影帶在快速播放
我甚至沒有注意到
究竟是誰把Audrey的玉手交付給Kevin的
比較有可能的情況是
當Audrey走到舞台之後
轉身和爸媽緊緊相擁
接著自己走到Kevin身邊
兩人牽起手...




嗯,我想這比較符合Audrey不依靠他人的個性
她的幸福
不需等待爸媽為她尋來
而是她自己爭取贏得的


事實上
Audrey和Kevin已經相戀且同居多年
據說因為Kevin懶惰又怕麻煩
遲遲沒有求婚
(反正不結婚Audrey也是勤儉持家、任勞任怨啊!男人啊,真的不能對他們太好!)

今年初Audrey終於發出最後通緝:
『一年之內若沒有求婚就掰掰吧!』
Kevin當然不會讓美嬌娘就這樣跑掉,趕緊照辦
而且說句實在話
這場婚禮辦得無可挑剔
有笑有淚 (我發誓不只我哭)
賓主盡歡。





PS. 相較於傳統儀式那種只由父親牽著女兒,把她的手交給新郎,我個人比較喜歡兩個新人都由雙親陪著走出場的方式,理由有二:

1. 男方父母也等於把寶貝兒子交給這位"新"的"娘",誰料的準他們將會多一個女兒,還是會少了個兒子,這單身前最後的一程十分寶貴,會是以後很美好的回味。

2. 總覺得父親習於呵護女兒,但是母親還是最了解女兒的人,(像我媽總是說她只需要從我回家時說的那一聲:『我回來了!』就知道我那天的心情是陰晴雨雷,問都不用問),母女之間的默契和親密度,說真的,是父女之間很難望其項背的。所以在婚嫁的這一天,母親怎麼能在最後緊要關頭缺席呢?不公平嘛!(媽,有沒有很高興我替你爭取權利啊? 噓~~不要印給爸爸看這一篇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