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9-10 17:33:01《廷廷》

※搞什麼東西※

上次 在跟一個國中二年級的小女生聊天 聊阿聊 聊的很開心

<反正我跟很多人都很好混熟> 聊到一半 他突然伸出他的手

跟我說 你看 我喜歡的人他的名子喔!! 我看了一下 是一個〝倫〞字 他還很得意的跟我說 我是用美工刀刻上去的喲!!

我 →頓時傻眼← 沒把他臭罵一頓已經不錯了 我只問了他一句

會痛嗎?? 他說 不會阿 只要是為了他根本就不會痛

然後我只跟他說了一句 不要那麼傻 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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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不懂那是什麼心態

〝自殘〞大概是在國中的時期很多人都愛玩的一個種遊戲吧???

以前我也有朋友會自殘 我都覺得他們很傻

如果被甩了 你把他的名子刻在手上 他就會很感動然後回到你身邊嗎??

或者是他會因為你為了他的犧牲而更愛你嗎?

如果會 那多半都是"施捨"的愛 因為看你可憐而給你的

那種愛情不會幸福!!

等到你長大 再回頭來看這一切 會覺得可笑

笑自己的笨 笑自己的白癡 甚至會搞不懂當時自己在想什麼

當然 還是會有人覺得那是值得的 不過這種人少之又少

自殘 也不是向朋友們顯示自己有多勇敢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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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了這麼多 一定有很多人都沒看完吧???

沒關係 就當我又在碎碎唸吧 而且是很沉重的唸

跟你們說一件事情 今天下午第六節課的時候

我們窗外的天空呈現 左邊暗 右邊亮的情況

真是詭異




PIC:耍白痴
拍攝者:芭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