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外看醫生, 回台後怎麼申請健保退費?
在傷心荷包之餘, 別忘了回台灣後, 可以到健保局申請退費. 當然申請退費的前提是, 你都有按期支付健保費, 而沒有申請暫停繳納健保, 或是健保有欠費.
健保局在各地區有辦理此業務的辦公地點如下:
各業務組 | 地 址 | 轄 區 範 圍 | 聯絡電話 |
台北業務組 | 10041台北市公園路15支1號 | 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宜蘭縣.金門縣. 連江縣 | 02-2523-2388 |
北區業務組 | 32005桃園市中壢區中山東路3段525號 | 桃園市.新竹市.新竹縣.苗栗縣 | 03-433-9111 |
中區業務組 | 40709台中市市政北一路66號 | 台中市,彰化縣, 南投線 | 04-2258-3988 |
南區業務組 | 70006台南市公園路96號 | 雲林縣.嘉義市.嘉義縣.雲南市 | 06-2245-678 |
高屏業務組 | 80706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二路157號 | 高雄市.屏東縣.澎湖縣 | 07-323-3123 |
東區業務組 | 97049花蓮市軒轅路36號 | 花蓮縣.台東縣 | 03-833-2111 |
抵達之後, 尋找"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的櫃台臨櫃辦理即可. 要辦理時, 準備的東西有以下:
1. 核退申請書 -- 櫃台有準備申請書& 提供填寫範本,所以不用擔心
2. 醫療費用的正本收據 - 中文或是英文皆可. 但是如果是中文與英文以外語言的文件, 需要再另外準備中文翻譯本
3. 醫生診斷書或是證明文件 - 中文或是英文皆可. 但是如果是中文與英文以外語言的文件, 需要再另外準備中文翻譯本. 如果有住院, 則另外需要出院的病歷摘要.
(不過如果你出境的國家是中國大陸, 而且申請的費用是住院超過5天的 (出院日那天不計入),則醫療費用的收據& 醫生證明文件還必須先通過大陸地區的公證處辦理公證, 然後再去海基會申請驗證後才可以)
4. 護照影本
5.當次出入境證明文件影本或服務機關出具之證明 -- 也就是護照內頁有蓋中華民國出境與入境章的影本.但是如果已經是使用快速通關, 沒有去蓋海關章的, 則是在護照影本旁附註上次出入境的日期
6.存摺影本 -- 最好是攜帶存摺影本, 不然健保局只能寄支票過來, 然後你還要花時間跑銀行存入支票. 如果有帶存摺影本, 則錢可以直接轉帳到你戶頭, 比較方便.
** 需注意, 所有的影本都要之前就先準備好, 健保局的辦公大樓並沒有設有另外給民眾使用的影印機.
準備好以上文件, 直接到櫃台排隊提交文件即可.
需要注意, 申請有時間上的限制, 一定要就醫後六個月內 (不是你回國後六個月內) 提交退費申請. 同時, 退費也有其金額上的上限, 以2016年為例, 每次住院的部分負擔上限可請領金額是36000元, 全年度可申請的部分負擔上限是59000元.
底下是各式表格的範本供參考. 除了臨櫃填寫, 也可以事先從官網上下載, 填寫好再帶過去.
1.核退申請書
(在現場有提供不同原因的核退申請書範本, 在這邊直接提供國外就醫例子的範本給大家)
2. 如果在境外就醫要申請的費用, 其就醫次數是超過三次以上, 就需要另外填此明細表, 註明每一次的就醫內容
3. 如果沒辦法親自辦理, 也是可以填寫委託書, 讓親友幫忙臨櫃辦理. (此最好先上網下載填好委託書)
4. 如果無法提供就醫的收據正本, 就需要另外填寫繳交左手邊的聲明書. 右邊的表格則是申請人本身已經身故, 所以由法定繼承人代為辦理的聲明書
5. 如果沒辦法提供出入境章的內頁影本, 是快速通關的, 就是在護照影本底下填寫前次出境與入境日期
上一篇:因果
你好。。請問文件需要翻譯的話,要去哪翻譯需要公證嗎?
當時我是自己寫好英翻中的中文翻譯在旁邊給健保局而已 2018-06-23 20:4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