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3-21 21:10:47高康大(阿良)

樂生對公民教育的檢驗

2007/3/21

常聽許多人指摘現在的國中生對功課沒興趣,教師在教學上因而常感無力。這種教育困境對於公民或社會科教師更是強烈,特別是在教條與現實之間的矛盾,往往逼得老師在麻醉自己與反思知識之間作選擇。有次上課時學生精神不佳,我對他們稍有抱怨,一位學生回了一句:「課本很無聊,我們也都知道內容呀!」這句話對我有如當頭棒喝。難道不是這樣嗎?課本裡面講的都是應該如何,卻缺乏讓這些未來公民理解現實社會的情況。這次政府強制迫拆遷樂生院的作法,正是對公民教育內容作一次理念與現實之間的嚴苛檢驗。

大家都知道憲法裡講人身自由、集會自由、居住與遷徙自由,但是當我們看到媒體報導,樂生自救會在請願活動時,警察逮捕了一批學生,警備車將他們載到沒有公車站牌的地方才讓他們下車,時間超過3小時,不能喝水,不能上廁所。我們怎麼將這件事與課本講的人身自由連結起來呢?老實說,這對國中老師的教學真是一大打擊,老師能自圓其說嗎?

國中生都知道一個「民主法治」國家的政府是僕人、人民是主人,但當我們看到蘇貞昌往樓梯上跑掉以迴避媒體問他樂生自救問題時,我們實在不明白為什麼政府對人民的回應是躲起來?也實在看不出來究竟誰是僕人誰是主人?

許多樂生院民幾乎一輩子的時間都待在樂生院,樂生療養院早已形成社區化的生存空間,迫遷院民毀樂生就是侵犯人民居住遷徙自由。政府高官自誇台灣是人權立國的國家,但看看警察對樂生院民的粗暴,這像是人權國家所為嗎?再者,國外麻瘋病院早已成為國家文化資產而列為古蹟來保護,但政府居然任憑捷運局來左右樂生院生死,而棄文建會的保存之見。若說1980年才蓋好的台北中正紀念堂是古蹟,難道1930年完工的樂生院就不能成古蹟嗎?國中生也許都懂課本裡學到的保存文化古蹟的教條,但該怎麼解釋政府判斷古蹟的雙重標準?

現在樂生如風中之燭,三月十六日台北縣政府派出兩百名警察在樂生院內貼上強制拆遷公告,上頭寫著四月十六日後強制拆遷。如果樂生最後真的被拆了,那麼我們要不要重新檢驗我們的公民教育知識?如果這套知識沒有被重新檢驗卻拿來教學生,那麼我們必然得封閉自己以便「與現實無涉」,我們能接受這樣的自我麻醉嗎?
惟錡 2007-04-08 22:50:00

是否應該在大眾利益之間取的一個平衡呢

版主回應
事實上,保留90%的方案就是樂生和捷運兩者兼顧的方案,據說只要捷運多花二億多(這對台灣的公共工程來說是小錢)稍作修改,工程也只會延後一兩個月。

再來說&quot大眾利益&quot吧,如果在台灣也有數十萬人想要保留樂生作為台灣以及全世界共同的文化資產,這比起北縣新莊人的利益,何者為大呢?

以上給阿錡思考思考.
2007-04-08 23: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