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08 06:57:40丫米巴原虫

印記

席慕蓉小姐曾經在她的作品-<印記>-裡提到:

 『不要因為也許會改變,就不肯說那句美麗的誓言,

  不要因為也許會分離,就不敢求一次傾心的相遇。

  總有一些什麼, 會留下來的吧,
  
  留下來作一件不滅的印記,   好讓,
  
  好讓那些,   不相識的人也能知道,
  
   我曾經怎樣深深的愛過你。 』

 
愛過就不會寂寞,這是我對於此所下的注解。

 因為我曾經勇敢的去追求過。
 
 過往的甜美令人玩味,

 遺落了些什麼?
 
 又剩下了些什麼?

 一件不滅的印記,烙在我心上。

 要我記得的是曾經,而不是永遠。
 
 因為永遠是我們曾經無法走到的那一點。

 嘖,永遠真的好遙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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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分格線...我真的是分格線....真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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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接下來的文章跟平時溫文儒雅的我有些出入。(羞)
所以僅以這張圖了表大家看下面文章的心情。(笑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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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就要畢業了呢。』巧華說

『嗯。是阿,以後會在連絡吧?』我說

『 呵,那就要看你誠意囉。』巧華笑著說

我股起了勇氣,默默的逕自走向巧華,塞了張小紙條給她。

上頭寫著:『 我喜歡妳。』

一股腦兒的羞澀迫使我逃離現場,留下一頭霧水的巧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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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後的喜歡是哪一種喜歡?

是欣賞的喜歡,還是愛的喜歡?

想不到我也曾經有過這種青春啊~~

青春啊~~~~~~~~~~~~~

我的小鳥咧~~~~~~~~~~~

不是褲檔裡這隻啊~~~~~~~~

為什麼整整十年前的回憶仍飄蕩在我腦海裡。

早知道就不要整理那該死的抽屜,

就不會看到那該死的信件,

也就不會想起那段該死的小時後被傳誰喜歡誰就丟臉到靠杯的年代。

也才發現,我是個從國小就滿腦子女性的早熟小孩!

(或許我該叫精蟲,而不是ㄚ米巴原虫?)

其實當然不是這樣的(拍桌)!!!!!

『女人都以為男人只想跟她們上床 ,

 其實,男人最大的願望,

 是找到一個上床後睡在她身邊,

 也能讓自己睡得很安穩的女人。』

我相信所有的男性聽到這樣的言論都會想站起來替我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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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都是提外話,重點是,

我想提筆,寫篇感動死人不償命的純愛小說。

有多感動?

就像是小明是個文武雙全,品學兼優,長的帥腰力又好,

兼任中華武術協會會長,外加八個博士學位的好孩子,

有一個從小到大的人人稱羨爆乳又正點的青梅竹馬,

然而卻在有一天小明過馬路買豆漿的時候被車撞死這麼感動。

(先承認你看完這篇簡短的文章有小小感動一下吧!)

有多純愛?

就像小明都已經二十好幾是個有為青年,

卻相信跟青梅竹馬手牽手就會當老爺這麼純愛。

所以我在思考要怎麼提筆。

因為這隻筆,有點沉。
2008-04-17 13:16:03

該不會你說要寫的小說,就......是....小明傳記吧?@@
那我會說阿米巴精蟲,你......還是別提筆吧
<笑翻>

版主回應
什麼鬼啊...(尖叫)。

我可是個誠懇老實的好男人啊..(挺)
2008-04-17 23:30:23
。朵ㄦ。 2007-11-10 09:10:02

純愛阿...(搔頭)

總覺得長大實際了點後

對於愛情總是提不起勁打那種像是夢境般的故事...

版主回應
所以小明只是買個豆漿...
就被噴飛了...
(笑)
2007-11-12 11:2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