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5-20 10:48:05服務員

96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補稅單及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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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已全數發出96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補稅單,財政部昨(5)日指出,失業或領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的民眾,即日起可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提出延期繳稅申請。

另外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已率先訂定台北市所得稅延期繳稅暫行辦法,明令戶籍設在台北市的納稅人,可由本人或配偶自4日起向國稅局提出延繳申請,且只接受親自臨櫃與郵寄,不接受網路申請延期繳稅。

根據統計,全國總計有46萬餘個家庭,需補繳96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

其中設籍在台北市且需補繳96年度綜合所得稅的戶數多達8萬餘戶,占全國應補稅戶數的17%,這8萬多個補稅家庭,總計要繳納約17億元所得稅。

台北市國稅局所訂延期繳稅暫行辦法,以96年度所得稅大批開徵補稅案件為例,繳納期間為211220日,國稅局說,接到補稅單的民眾需在20日以前申請,只要本人與配偶其中一人資格符合,國稅局即會准其延期繳稅,最長可達三個月。

申請延期繳稅次數只限一次,有意延期繳稅民眾若在979 1日起到今(98)年1231期間內,曾經或正依就業保險法領取失業給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或內政部的工作所得補助金、關懷救助金,即可憑相關領取證明,填寫「綜合所得稅延期繳納稅款申請書」,向國稅局申請延期繳納補稅款。

台北市國稅建議民眾,最好自行提出延期繳稅的資格證明,以利國稅局儘速回覆。北市國稅局也提醒納稅人,若不符合領取失業給付等資格條件,日後遭國稅局駁回延期繳稅申請,以96年度所得稅大批開徵案件為例,一旦逾220日的截繳期限,每逾二日將被加徵1%滯納金罰鍰,逾30日連同滯納金還要再按不論是否符合資格者,台北市國稅局都會寄發延期繳稅簡復函,通知納稅人其審查結果,符合規定者即可依其自行圈選的延期繳稅月分需求,延後繳納所得稅。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

 

http://www.etax.nat.gov.tw/wSite/ct?xItem=54100&ctNode=10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