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失業給付後,勞保年資不會歸零!
領失業給付後,
勞保年資不會歸零!?
怕ㄇ...不要領超過6個月的失業津貼
勞保年資歸0......我被騙囉
是就業保險年資歸0~
再度上班1年後就可以在領囉
勞保局規定 領滿6個月失業給付者,本保險年資應重行起算 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60發給, 自申請人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之 第15日起算。 二. 給付期限: 領滿6個月失業給付者,本保險年資應重行起算。 三. 給付金額之扣除: 超過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80部分,應自失業給付中扣除。 就業保險年資重新歸0...有什麼影響阿 我們所繳的勞保費單下顯示 就業保險費.匯率是勞保費的1% 失業保險須投保滿一年 請領失業保險必須是非自願性離職, 請领失業保險金6個月. 2年內不可超過9個月.就業保險年資歸零 例如:95年1月1日請領失業補助領滿六個月 只能3個月之後就業年資歸零 找到工作後繼續投保1年後才可以再度請領失業補助 勞保年資與請領失業補助沒有關係 以此更正...感恩 去領吧...
失業給付最長發給6個月。
給付標準及期限
一. 給付標準:
失業給付每月按申請人離職辦理本保險退保之
1. 失業給付最長發給6個月。
2. 受領失業給付未滿6個月再參加本保險後非自願離職,得依規定申領失業給付。但合併原已領取之失業給付月數及依第18條規定領取之提早就業獎助津貼,以發給6個月為限;合計領滿6個月失業給付者,本保險年資應重行起算。
3. 依前項規定領滿6個月失業給付者,自領滿之日起2年內再次請領失業給付,其失業給付以發給3個月為限,領滿3個月失業給付者,本保險年資應重行起算。
申請人於受領失業給付期間另有工作者,其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基本工資者,其該月工作收入加上失業給付之總額,
就業保險年資....是什麼意思ㄚ
最佳解答
講白一點...也就是
95年7月1日找到工作
95年10月2日公司倒閉
95年10月2日再度請領失業補助最多
領失業給付後,勞保年資不會歸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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