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2-13 20:18:33迪‧D

┌拾金不昧┘

呵呵,今天再網路上看到了一個有趣的討論議題!
『如果你撿到一百萬會拾金不昧嗎?』
以下是拾金不昧的意思:
拾金不昧:
{釋義}金:原指金錢,現泛指貴重物品。昧:隱藏
{用法}指拾到東西並不隱瞞下來占為己有。
{義近}見利思義 / 物歸原主。
{義反}見財起意/ 見利忘義。
沒錯,撿到貴重財物是應該要拾金不昧
但是,根據投票,撿到貴重財物不會佔為己有的人僅佔有三分之一
而其中有對也又錯

例如:你在路上撿到了十塊銅板,你會大費周章的送到警察局嗎?痾,說不定還要做筆錄哩,且掉錢的人也不太可能為這幾十塊大費周章的到警察局備案,此時你可能就會安心的放入自己的口袋中。
當然,這是不對的,但是一想到不可能為幾十塊到警局報案,好像又情有可原?

但是,如果撿到一大筆錢勒
當然,如果這種情況還佔為己有,那就因該要被雷劈,出門被車@*(&*%%...
萬一那是救命錢哩,那你可能一被子都會良心不安了
睡覺想著,那人會不會找我索命...『還我命來~』



所以,做人還是踏實點,像我班上,連撿到一塊錢都要〝拾金不昧〞
老實說,那一塊錢只是便當的五十分之一而已
但是,積少成多啊!
所以,大家還是多多學著拾金不昧吧!=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