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文21號】那一刻的感動-原來這就是幸福
(攝於BUS站,左起:會說中文的韓國女生
我、Leslie老伯伯、韓國男生、丹麥婆婆)
從來沒在一間backpacker住這麼久:一個半月!當初也想過找share house,但短期卻沒人願意租,那只能繼續租backpacker。Narrara backpacker距離我原本的backpacker只在正後方,搬行李是最方便的,雖然廚房、客廳等公共空間不大,幸好炊煮是用瓦斯爐,至少不會做個飯要一、二個小時,加上八人房一週126,算是我能接受的範圍。
(住了一個半月的Narrara backpacker)
剛開始一、二個禮拜,除了工作又忙又累外,根本沒空與任何人打交道,可是漸漸的發現這間backpacker,有著幾位長住的人。初時打個招呼、問聲好,後來漸漸的也就熟了起來,偶爾甚至還會開起玩笑。
但離別的號角總會響起。在要離開的那天,預備離去的那刻,忽然發現客廳的人似乎有點多了起來,匆匆的與大家揮手說再見,出了門,誰知除了原本要幫我提行李的老伯伯(Leslie),又多了個從丹麥來的老婆婆,及只在葡萄園工作搭檔一天的韓國男生,而中途又跑來沒與我說到再見一個會講中文的韓國女生。於是加上我一行五人,浩浩盪盪的走了二十分鐘,就只為了送我到車站。
這麼多人送我,當然會不好意思,等行李掛好,在等BUS發車時,我怕擔誤大家的時間,跟他們說有事可以先走,偏偏沒人願意走,最後是大家目送著BUS載我離去。
誰知車子一開走,尚沒過下個路口,忽然淚水像開了閘的要潰堤。我原以為那淚水代表的是不捨與感動,後來才明白那是--幸福的眼淚!
何德何能的我,卻讓這此些水相逢的人,願意花時間如此的送我!?
真的!我是何其的幸福與幸運!而這個來自異國街頭的幸福,更是顯得彌足珍貴!
謝謝你們讓我明白:原來幸福,真的會使人感動到落淚。
無論我在哪裡,永遠都會記得--那刻的幸福!
永遠……
寫於2009.3.22 in TAS Launceston
倒數回台灣44天
幸福,真的近在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