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7-19 17:07:35Cynthia

記行四——春天兩條蟲

  這次,就來說說第一天的趣事。
  在一群女人出了花蓮火車站,到市區祭完五臟廟後,大家赫然發現「曾記麻糬」的招牌。然後,這一群女人中的其中幾個,就像積欠了多年的購買慾一樣,瘋狂地掃掠人家的店,並且整齊劃一地填寫著宅配單子,將這些戰利品寄給那些她們想向他/她宣告自己來花蓮玩的人。
  此時,在下我只是靜靜地站在一旁,一邊看著兵荒馬亂的局面,一邊同時在心中盤算著第三天要血拼的貨!
  抵達飯店後,時間還早,所以大家就晃到俱樂部裡的健身房和其他如撞球室、乒乓球室去殺時間。
  啥?問我有沒SPA?有啊,可是2,500大洋耶,人客您願意付錢讓我去嗎?
  終於,等到傍晚時分,我們叫了兩輛計程車到南濱公園旁的夜市解決晚餐,吃飽後再到公園散步。就這樣,我們在南濱公園晃了4、5個小時,從日頭炎炎逛到星光閃閃,猛吧!
  噢,不不不!更猛的是我們遇到的一位中年男計程車司機!
  故事得從我們白天時從市區要回飯店開始說起。
  當時,二部門的人早已分成兩批各自帶開了,我與另外三人先回飯店,所以攔了輛的士。才上車,司機大人就滔滔不絕地跟我們說話,問我們從哪來?要去哪玩?……等等,又說自己是新店人,老婆是阿美族的,他婦唱夫隨,所以就來到花蓮討生活。後來不知說到什麼,便聽他說他不得不出來賺錢,因為他如果不出來工作,家裡沒錢的話,晚上回家老婆會生氣地把他一腳踢到牆上當壁虎,等早上再把他從牆上撕下來丟出去掙錢……。
  聽他說得很HIGH,我和另一位女同事也就順著他跟他一起哈拉,哄這位大人開心,畢竟這裏是人家的地盤嘛!打好關係,說不定還有好處咧!
  果然,當我們傍晚叫他車的時候,他和另一台車很迅速地在第一時間飆來,並且還給我們這四人的乘車錢(共三趟)都打了小小折扣唷。
  那位司機真的很好笑,我們從南濱搭他車回飯店時,他還直說要幫我們四人找猛男,老娘我當然也不客氣地說好,而且還加了一些條件,可把他老大逗得多開心!當聽到隔天我們已有專車載到兆豐時,他還故意假裝不爽地放話說要我們一定要叫他的車,否則等會兒就要去放那台車的氣。
  瞧!這司機多會做生意啊!
  最後,知道我為何會下這標題嗎?這可是壁虎司機大人的佳句啊:春天兩條蟲=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