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民健康保險雙月刊第78期 (98年3月版)
金融風暴侵襲全球,辛苦的上班族不但要面臨可能的無薪假、減薪或裁員的危機,身為家中經濟支柱的人更要擔心未來生活何以為繼,最重要的是全家的健康保障會不會受到影響。認識應有的健保權益,就是對家人及自己最好的保護。
文∕吳靜美 諮詢∕許周珠(中央健康保險局承保處科長)
受到全球金融風暴的影響,國內經濟景氣下滑,為了度過這波寒冬,連知名公司企業也紛傳裁員、讓員工休起無薪假、或要求員工留職停薪等,即使仍保有工作,被減薪的更不在少數,於是,有許多人不但要擔心接下來生活怎麼過,還要擔心健保會不會受影響?生病要就醫該怎麼辦?
放無薪假又降薪水 可調降健保費
雲雲的公司近來訂單銳減,於是公司要求「週休3日」,聽起來很幸福,但薪水同時也被調降許多,其實就是跟上流行休起了每週1天的無薪假。
她的好友小麗也好不到哪兒去 , 雖然沒有減薪,公司卻要求她們春節期間乾脆放1個月的無薪假,而且因為該月「沒有上班」,所以所有勞健保費都必須全部自付。小麗覺得很不合理,1個月沒有薪水又必須付出更多的勞健保費,但又不知道這樣到底對不對 , 於是找雲雲訴苦,而剛收到薪資單的雲雲也很疑惑,薪水都減少這麼多,為什麼健保費還是一樣?
如果每個月的薪水減少了,依照健保法規定,投保單位(也就是公司行號)可以檢具相關的薪資資料,向轄區健保分局辦理投保金額調降作業,以減少公司及員工健保費的支出。
不過投保金額調降有一限制,就是健保月投保金額不能少於勞保勞退的月投保薪資,健保局會定期查核。
有些公司是要求員工休 1 個月以上的無薪假,即使如此,員工跟公司還是有僱傭關係,所以公司還是必須幫員工加保,且不得要求員工自行負擔全部的健保費,否則將觸法,一旦遭到健保局稽查,除了補繳健保費外,還得繳交應繳保險費的 2 倍罰款,而休無薪假的勞工,記得仔細比對薪資單上的健保扣款額,保障就醫權益。民眾如有疑慮,可以向健保局投訴檢舉。
留職停薪 健保權益不變
永晴和小志的情況更糟,公司去年營運虧損連連,年終要求部分員工辦理留職停薪,要不就接受裁員。
永晴他們幾個人擔心景氣差、工作不好找,為保有工作同意暫時留職停薪,而小志則選擇拿資遣費離職,不過所謂留職停薪,未來也需要公司裡有職缺才能返回工廠上班,永晴擔心位子不保,每天仍到公司工作,但擔心健保該怎麼辦?生病的媽媽原本是以她的眷屬身分投保,就醫權益會不會受影響?
許科長表示,留職停薪的員工如果徵得公司同意,可以用原投保金額,繼續由公司投保;如果公司不同意,則必須以其他適法身分投保,即以眷屬身分依附有工作的配偶投保或如無配偶可依附者,可以在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區公所辦理投保,健保權益不會受到影響。
離職員工 另以適合身分投保
至於選擇離職的小志,休息了幾天之後,突然想起自己的健保不知道會不會中斷?還沒有找到新工作,如果生病了該怎麼辦?
許科長指出,離職或轉職待業的民眾,在待業期間,也不能中斷投保,以免影響自己的就醫權益。在還沒有找到新工作之前,如有職業工會、農漁會、水利會等會員資格,則可至相關工、農、漁會辦理投保;如果沒有上述會員資格,可以依附在有工作配偶的投保單位以眷屬身分投保,如果都沒有,就應以「地區人口」的身分,在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區公所辦理投保。
但是小志的戶籍在老家台南,要特地回台南申請健保實在不太方便。許科長表示,健保局已提供便民措施,小志可不必返回戶籍地,可就近洽健保局各分局及聯絡辦公室辦理投、退保,或者,也可以將投保申請表、應附証件及委託書填好,委託親友辦理。
離職當月 健保費誰付有規則
休息了兩個星期的小志,這天準備好了各項資料,先到市公所辦理健保,公所職員告訴他,下個月會收到這個月的健保費繳納通知,到時再持單到代收金融機構繳納就好了。
不過小志記得,他是在這個月的月中離職的,當時領到這半個月的薪水時,老闆還扣了他的健保費,如果又收到這個月的健保繳費單,豈不是重複繳款了嗎?
許科長提醒民眾,依健保法第29條及其施行細則第51條規定,投保當月應繳納全月的健保費、退保當月則免繳健保費,且受雇員工每月應自付的健保費由公司負責扣收後,於次月底向健保局繳納,而企業扣收員工健保費,應在員工的薪資單上註明。
也就是說,員工若是在當月底離職,企業可從月薪扣除當月健保費,但如果不是當月底離職,則企業應將已扣收的健保費退還給員工,離職員工再以適法身分投保並繳納其當月應繳之保險費。
這樣看來,小志應該在新投保的公所或新公司繳納健保費,而被舊公司扣掉的健保費,也可以要求舊公司退還。
為了避免日後轉換工作時發生健保費重複被扣收的爭議,應保留離職當月的薪資單,且要注意舊公司是否已扣收了健保費。
中斷投保期間健保費 以地區人口身分計算
玉玲在離職兩個月後終於找到新工作了,她開心的到新公司上班,卻赫然發現自己在找工作期間完全忘了健保的事,以至於健保應該已經中斷兩個月沒有繳健保費,她想到新的工作薪水比以前低,那麼要補繳中斷的兩個月健保費,是不是會用新的薪資去計算保費?
許科長解釋,待業期間仍應依適法身分銜接投保,如果沒有及時辦理銜接投保而有中斷情形時,為了便民,健保局會在民眾到新的公司投保後,暫時以到公所投保的地區人口身分計算保費,主動寄發中斷期間的健保費補繳通知單,但是如果中斷期間,具有工、農 、 漁會 、 水利會會員身分或眷屬身分者,仍然要依照他正確的身分投保計算保費。
而如果眷屬也同時中斷投保,包括眷屬在內的保費計算方式都一樣,並會在新的單位收到補繳通知單;但若眷屬後來改依附在其他有工作家人的公司投保 , 則原本該眷屬中斷的健保費補繳通知單 , 會寄到新依附投保的家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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