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沒登記別輕易捐善款
內政部沒登記 別輕易捐善款
【台灣醒報記者林怡秀報導】莫拉克災情重創南台灣,民眾看到電視轉播災情畫面,都紛紛貢獻一己之力,不少民間團體也發起募捐活動。但面對眾多募捐團體,該怎麼選擇,才能確保愛心真正發揮效益?台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表示,民眾捐款,要先認明文宣上有無內政部核准的「勸募文號」,有勸募文號,才是經政府核准可公開募捐的團體。
台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指出,民眾選擇捐款機構,有幾項可以判斷的依據:一是確認該機構有無內政部核准通過的勸募文號;二是捐款機構皆應開立捐款收據;三是可上內政部社會司網站,有立案的機構皆會登錄在網站上;四是可上網查詢相關資料,都是民眾捐款時可以判斷的標準。
台灣大學社會工作系系主任古允文則表示,符合「公益勸募條例」的團體,就能依法公開發起募捐,「最好選擇具有公信力的機構,制度完善、處理經驗也豐富。」台北大學社會工作系教授孫健忠也認為,像是為人熟知的紅十字會、世界展望會等機構,擁有高知名度,並有多年募款經驗,民眾可以選擇把善款捐給這樣的團體處理。
這次不只民間,中央及地方政府也發動了募款活動。古允文指出,依據公益勸募條例,其實政府不能向民眾募款,而是要動用預備金以協助賑災,「除非是有緊急行政命令,政府才能向民眾募款。」不過古允文也說,現在雖未發佈緊急行政命令,但八八水災造成的災情的確相當嚴重,「這界定處於很模糊的地帶。」
古允文更坦言,比起政府,他會傾向把善款捐給民間知名的慈善團體,「這類有公信力的機構,募捐機制也很可靠。」台灣公益自律聯盟也表示,由於政府機關撥款運用得通過層層關卡,效率不及民間團體即時,「所以有不少民眾寧願捐給民間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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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點都沒錯一點都沒錯,我也是這麼認為,別人出事跑得跟什麼一樣想上國際版面啊,
台灣哩,從出事到現在一個人影都沒有,我也覺得OO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