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人比較難
撰文:陳函謙
攝影:蔣煥民
人物:F先生╱40歲╱台北市╱臨時工
二十八歲那年,我在圍事的酒店被七、八個人圍住砍了幾十刀,住院一個月,花了七十萬元才就回來,左手都不靈活了。後來才知道,別人尋仇搞錯對象,很冤。
雖然冤,但也是報應。我以前也砍傷很多人,都無冤無仇,幫朋友出口氣而已。記得十六歲第一次砍人,刀子揮過去,「噗、卡」砍到骨頭;刀拔起來,鮮血噴我了我一臉。洗了半小時,好像還聞到血腥味。
我從小愛打抱不平,想當警察,卻變成黑道。我爸爸替人作保被倒,四個小孩分到親戚家住,窮到吃泡麵、幫忙撿破爛,加上又瘦又矮,常被欺負。我國終究跟著朋友加入幫派,誰敢欺負我們,就給他好看。
人家說兄弟講義氣,其實談到錢,一樣沒義氣。三十歲,我替人頂最坐牢二年,說好進去每個月匯一萬元給我,出獄在給我五佰萬元。結果,匯款的小弟竟A走我的生活費;出獄後,老大只付一半酬勞。我也只能認栽。
女友氣我又走回頭路,二年前跟我分手,我消沈一年多,想重新做人,就去做粗工。但江湖朋友甩不開,常打電話問:「你在哪裡?」又要撂人去砸店砍人,我只好裝傻:「我在台中,怎麼了?」對方一聽就說:「不用了。」為了改掉耍流氓的習慣,我常說請、謝謝、對不起,跟人講道理。
當好人不容易,錢也不好賺。工頭常對我大小聲:「你是臭耳人,講都不會聽喔?」幹,讓人凍未條。以前在混時,誰敢跟恁爸大聲說話?我想從三十七樓工地把他推下去,但還是忍住。這才體會,看人臉色,比被砍還難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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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人生故事,反映一些社會現狀與問題,除了民眾常因人情壓力替人作保,結果妻離子散;兒童因父母負債而成為問題家庭人物,進而被幫派吸收,喪失融入一般社會的機會和能力(學業與專長),在缺乏創造、自省和謀生工具下,不斷沈淪或進出監獄,成為固定的人生選項,做一個「平凡人」是不容易且偉大的。世界上每個社會和組織,或許又許多菁英和明星級的人物,但是,廣大的民眾,才是維持整個家庭、社會、國家及世界最堅強的推手。
希望F先生,能夠堅持現在的道路,開創另一個雖辛苦卻安穩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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