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蘭已成為世界上第一個宣布寬頻上網是法律權利
芬蘭此舉旨在使網絡進入農村
【轉譯自:Fast Internet access becomes a legal right in Finland/2009/10/15 CNN By Saeed Ahmed/http://edition.cnn.com/2009/TECH/10/15/finland.internet.rights/index.html?eref=edition】
從7月開始,在北歐國家的電信公司必須提供所有五百二十萬的公民上網速度至少每秒1M b。
交通運輸通信部的立法顧問Laura Vilkkonen表示,這1Mb的命令,只是中程目標。
他們的目標是快100倍—每秒達100Mb—2015年時。
Vilkkonen說:「我們認為在現代社會它已成為我們生活的一部份。像是銀行服務、水、電,都需要網路連結。」
她說:「芬蘭是世界上網絡最發達的地方,大約有95﹪的上網人口。」但是,制訂法律將網絡帶入農村,將會是一場地域大挑戰。
Vilkkonen說:「一致的服務是每位公民的權利」。
快速上網應該是每個人的法律權利嗎?
聯合國也贊同此一觀點,並大力推動,並認為上網是一項人權。
今年6月,法國最高法庭公開宣布這是一項人權。但是,芬蘭更進一步的給予法律授權。
另一方面,根據美國通訊工作者(該國最大的媒體聯盟)八月發行的研究報告顯示,美國是唯一一個沒有促進「高速寬頻(High-speed broadband)」國家政策的工業化國家。
研究發現,46﹪的農村家庭並不支持寬頻,依其家庭收入而有不同的態度。
今年2月,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the U.S. FCC, 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將一份國家計畫提交給美國國會。聯邦通信委員會表示,擴大服務將需要高達3,500億美元的補貼和投資—遠高歐巴馬總統所提720億的經濟刺激配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