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3-24 23:58:01涼風徹

江素雲

這一生到目前為止,很少為了女人跟朋友吵架,爭風吃醋更是絕不可能發生的事,如果真要說,有哪一個女人,讓徹跟朋友針鋒相對的,只有----江素雲了。

「阿雲絕對是被那個郵差給騙了。」徹的朋友A義憤填膺地說。

「沒錯,像她這麼單純的女孩,連買一件昂貴的蘋果牌內衣都要跟阿遠報備,哪有可能移情別戀愛上郵差呢?」朋友B附和地接腔。

「誰知道呢?會不會只是因為她從沒有到過台北?從沒有見識過阿遠以外的男人?哪知道一遇見那郵差,就發現郵差實在比阿遠好上很多,所以就愛上了呢?硬要說郵差騙了她,會不會有點不公平呢?」徹冷冷地說。

那知道,一扯起這個就沒完沒了,幾個同學圍著徹七嘴八舌地批判起來,剎那間,徹似乎成了變成了莊國榮般。

那是在徹十幾歲時發生的一件小事,不知道為了什麼?越小的事情在徹的腦中記得越清楚,而很多重要的大事反而不復記憶。

那一年徹十六歲,剛剛開始談戀愛,雖然是純純的愛,但徹始終覺得自己跟初戀女友不會有結果(理由很單純,倒不是不相信愛情,而是徹相信自己終有一天會四處漂泊,完全不想談一次戀愛就安定了下來。),不像很多同學一天到晚「老公」、「老婆」地掛在嘴邊。

那天傍晚,徹跟同學看完了侯孝賢的電影《戀戀風塵》,散場後便熱情地討論起來。

聽說那是吳念真的半自傳性電影,電影敘述阿遠(林文遠)跟阿雲(江素雲)這對青梅竹馬,高中畢業後,阿遠到台北的印刷廠工作,沒隔多久阿雲也跟著阿遠來到台北,後來阿遠去外島當兵,臨行前,阿雲送給阿遠一千零九十六個寫好自己姓名、地址,並貼好郵票的信封,要阿遠每天寫信給她。阿雲幾乎大小事都寫在信裡告訴遠在外島的阿遠,每天每天地書信往返,每想到,兩年以後,阿雲居然愛上每天送信的郵差,兩人在阿遠退伍前結了婚。

受「兵變」打擊的阿遠難過到在站哨時嚎啕大哭,部隊長管決定讓阿遠請幾天假回鄉,哪知在臨行前,阿遠告訴長管說:「我不回去了,回去也沒用,都是別人的老婆了。」

在那個對愛情還懷有純真想像的年代裡,同學們清一色的認為阿雲是被郵差給騙了。我們都相信,愛情之所以偉大,除了羅曼蒂克的情節外,最重要的就是----忠貞。因為講忠貞,講至死不渝,所以我們都想在愛情的世界裡扮演好人(或者不想當壞人),但這世界好人不是每一個人都可以當的,要當好人就經常必須壓抑,必須忍人所不能忍,然而,有多少凡人可以面對誘惑心如止水呢?

或許,在愛情最初的想像裡,每個男人都希望遇到最初永不變心的阿雲,而某些女人也真的希望自己可以成為男人心中恆久不變純真的阿雲吧!

星期天晚上,偶然打開專為讀者設的hotmail信箱,意外地發現一封email,來信的是徹好友(姑且叫他阿遠吧!)的女友(因不方便公布當事人姓名,暫時稱之為阿雲。)的來信。

阿雲告訴徹:「也許是因為遠距愛情,也許是因為缺乏安全感,也許是因為有第三者。。。。。。」總之,她跟阿遠走上分手一途,要徹好好地照顧阿遠。

其實早在她這封信前,徹早就從阿遠處得知他們的愛情已經有了問題。

徹認識阿遠超過十年,也見過他不少女友,但是說真的,他真的願意承認而且光明正大地帶出來跟徹吃飯的,只有阿雲一個人。

但是他們才交往沒多久,阿遠便前往大陸工作,其實在阿遠出發前,徹就告訴他,要把分手這檔子事列入必要風險之一。

阿遠怎麼想的,徹不知道,總之,他還是前往大陸赴任。

雖然在科技的發展下,跟人間的距離,已經不像以往那樣遙不可及,MSN、Skype這類通訊軟體可以讓人相隔千里卻隨時通訊,甚至還聽說有人透過網路搞websex,但截止目前為止,人還不能透過網路給對方一個有溫度的擁抱。

雖然三天兩頭往台灣跑,但是不想遇見的事情還是發生了。

阿雲究竟為了什麼變心?

編劇吳念真在劇本裡面沒有交代,是他不知道?不想提?還是,經過了一段時間後,發現原因根本不重要?沒人知道。

但徹相信,人生以追求幸福為目的,而幸福的根本就是快樂。(即使是自虐狂,也是為了讓自己快樂而虐待自己的喔!)

愛情也是一樣。

如果可以找到一個自己真心喜愛,而且希望可以跟他相伴的人,無論如何,都不能算是一種罪惡。

畢竟,愛情無人可以定錯對。

如果阿遠的痛苦最終成就了阿雲的幸福,徹猜,阿遠應該會很開心的。

也許就像阿遠的祖父說的:「那個郵差比你將才,阿雲跟著他一定會比較好的。」

雖然沒有討論過,但是徹相信,阿遠一定也這樣想的。

所以,阿雲,不管妳是跟郵差還是警察交往,真心希望妳可以幸福。

至於阿遠,你不用擔心,這並不是他第一次失戀,當然希望這是最後一次。他以前可以好好撐過來,徹相信他這次也可以。

Dear 阿雲,如果真的要走,徹希望妳可以不帶遺憾地走,請不要回頭,因為這是妳可以給的最後的溫柔。

C’est La vie。

《徹的話》
小說還在連載中,不過,臨時想寫這一篇。

(圖說:在威尼斯拍到的老夫妻,說實話,這是徹對愛情最終的憧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