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2-13 23:31:55涼風徹
【屌】
屌。當名詞用時,指的是男性的外生殖器。
屌。當動詞用時,可以指男性把生殖器放進女性的生殖器中,也就是性交的動作。
坦白說,看完最近在網路上流傳的一系列陳冠希的相關照片後,徹的腦海中浮現的就是這一個字「屌」!(當然,這跟照片的內容有關。)
基本上,徹並不覺得拍下這些照片是什麼十惡不赦的行為。
每個人都有攝影的自由。只要被拍的人沒意見,拍照的人也沒有用其他不正當(比方說,下藥、暴力威脅、偷拍等)的方式拍下照片,不管拍下的是什麼內容?照片品質如何?都不關其他人的事,也沒有任何人有資格作任何道德評判。
並不是要把人物化。(會這樣聲明,主要還是因為我們活在一個價值觀很奇怪的社會裡,男人寫兩性、寫高潮,很容易被人視為變態;但同樣的內容,作者是女生,就變成女權主義者。男生喜歡面貌姣好、身材玲瓏有緻的女性,就會被人----主要是女人,而且以醜女居多----批評把女人物化,但是女生喜歡猛男、喜歡帥哥就是一件可以被接受的事。)而是說,現實的世界就是這樣,長得好看、身材壯碩、口袋有兩個錢的男生,就是很容易交到女朋友,就算不主動出擊,也會有女人來倒貼(反之也一樣)。姑且不談,明星如陳冠希者,就連SBL裕隆恐龍隊的曾文鼎,隨隨便便也可騙到女網友搞個一夜情,更別提,據其他球員在媒體表示,SBL的球員跟球迷搞一夜情的很多,如果連長相、財力或才氣跟明星差一大截的SBL球員都可以這樣搞,明星如陳冠希者跟很多馬子上過床,甚至拍照留念也就不是什麼奇怪的事。
早上搭計程車上班時,聽到廣播新聞的計程車司機居然忍不住地回過頭跟徹說:「從這個新聞你就知道演藝圈有多亂!」
徹笑笑說:「演藝圈亂不亂,我不知道,因為並沒有數據或調查做過研究,但,現在社會裡面,一般市井小民男女關係比這混亂的大有人在,不信你翻翻報紙的社會版或八卦雜誌就知道了。」
只不過,倒楣的是----他們是公眾人物,而他上過很多也是名女人罷了!一個公眾人物,他的私生活、隱私都是成本的一部分,否則,他們憑什麼賺進大把鈔票,享受很多特權呢!這世界,畢竟沒有白吃的午餐,如果沒有這種覺悟,就不要讓自己變成「公眾人物」,選擇當一個平凡人,不管你幹什麼事,只要不鬧上社會版都沒人管你,就算上了社會版,新聞充其量不過一兩天的壽命罷了!很快就被其他更光怪陸離的新聞沖淡了!
徹從沒拍過性愛照。第一、不習慣分心同時做兩件事,第二、交往過的女友,應該沒有人會答應讓徹拍吧!徹覺得,撇開結果(因為拍的時候沒人會知道)不說,徹還挺佩服陳冠希可以說服這麼多女友答應拍下這些照片呢!
但說起拍裸照,徹倒是有些經驗。
以前交往過的女友中,的確有人因為覺得徹很會拍照,要求徹幫忙拍過裸照。(她們的理由清一色是想為自己留下美麗的紀錄罷了,並不是要給徹留念之類的。)
就實戰來說,徹的確拍過兩次。
第一次用的是拍立得相機,拍完之後,照片全部都讓當時的女友帶走。
第二次用的是單眼相機,在相機還沒數位化的年代,拍這種照片挺複雜的,當時因為害怕照片外流,所以用的是黑白的底片,拍完之後,自己租了個暗房沖洗,所有的照片只洗了一套,交給當時的女友。後來,慘遭女友劈腿分手後,把整套底片以掛號的方式寄給女方。(不是沒想過要報復,但是很怕這麼做之後,自己會看不起自己。)那套照片徹一張也沒有留,因為沒有想念前女友的習慣,而且要看美女裸照,買一本色情雜誌,要看多正的妹都有。在網路發達的今天,就算不花錢,上網也可以找到一堆。
不過,在數位相機普遍的今天,拍照變得簡單了,沖洗照片也不這麼難,只要會用photoshop、Illustrator,在配備一部可以印照片的印表機,誰都可以是攝影大師。但也因為這樣,散佈照片變得簡單起來,任意拍照可能產生的傷害也就難以估算。
徹曾經在一個公開的網路相本中看過一個屬名為「劈腿賤女人」的公開相本,也許是因為相本中的女孩劈腿吧!那個男生居然負氣把他們床第間的性愛照放在網路上供人欣賞,還附上了那個女孩的真實姓名、學校科系與聯絡電話之類的資訊。
不管結局如何?徹一直覺得這對情人當初拍下這套照片,不管理由是什麼?但心情是應該美的。然而美醜之間,經常只有一線之隔。越過了線,美麗的記憶可能就變成揮之不去的夢魘。
其實這個事件,陳冠希也是個受害者,他的演藝生涯搞不好會因此而劃下句點。而且,真要分析起來,他做錯什什麼呢?以一個平凡的男人來說,在男未婚女未嫁的情況下,任何人都有戀愛的自由,也有拍照的自由,如果我們是他,面對一樣的狀況,有多少人會做跟他不一樣的決定呢?
當然這件事的受害者不只是他,徹覺得除照片裡面的相關人外,最倒楣的應該是謝霆鋒或者這些女星目前或未來的男友們吧!
這整件事,毫無疑問地,最該譴責的是----惡意擷取並在網路上散佈這些照片的人。第二該譴責的就是一面看著這些照片消費別人,還一面自以為是地認為自己清高並恣意批判其他人的傢伙。
說到底,不管是不是名人?活在現在這種網路資訊發達的世界還真是件危險的事。
送修電腦請千萬小心,就算只是拍張照,也請三思阿!
一不小心,不管是誰,都可能「屌」不起來阿!
《徹的話》
1. 並不鼓勵大家看這些照片,會寫這篇報,主要是因為不齒那些一直看人家照片還自以為是的下流傢伙。不過,看過這些照片的徹,也不過比他們好上一滴滴而已。
2. 書籍的話,最近在看《泰國人憑什麼》。
3. 音樂的話,買了整套的張雨生《如燕盤旋而來的思念》,很喜歡裡面收錄的DEMO。
4. 電影的話,看了《曼哈頓情緣》。
5. DVD的話,過年看了一大堆,但推薦《大狗民》跟《王牌天神二》
6. 本週要去高雄。
(圖說:希臘拍到的屌。)
屌。當動詞用時,可以指男性把生殖器放進女性的生殖器中,也就是性交的動作。
坦白說,看完最近在網路上流傳的一系列陳冠希的相關照片後,徹的腦海中浮現的就是這一個字「屌」!(當然,這跟照片的內容有關。)
基本上,徹並不覺得拍下這些照片是什麼十惡不赦的行為。
每個人都有攝影的自由。只要被拍的人沒意見,拍照的人也沒有用其他不正當(比方說,下藥、暴力威脅、偷拍等)的方式拍下照片,不管拍下的是什麼內容?照片品質如何?都不關其他人的事,也沒有任何人有資格作任何道德評判。
並不是要把人物化。(會這樣聲明,主要還是因為我們活在一個價值觀很奇怪的社會裡,男人寫兩性、寫高潮,很容易被人視為變態;但同樣的內容,作者是女生,就變成女權主義者。男生喜歡面貌姣好、身材玲瓏有緻的女性,就會被人----主要是女人,而且以醜女居多----批評把女人物化,但是女生喜歡猛男、喜歡帥哥就是一件可以被接受的事。)而是說,現實的世界就是這樣,長得好看、身材壯碩、口袋有兩個錢的男生,就是很容易交到女朋友,就算不主動出擊,也會有女人來倒貼(反之也一樣)。姑且不談,明星如陳冠希者,就連SBL裕隆恐龍隊的曾文鼎,隨隨便便也可騙到女網友搞個一夜情,更別提,據其他球員在媒體表示,SBL的球員跟球迷搞一夜情的很多,如果連長相、財力或才氣跟明星差一大截的SBL球員都可以這樣搞,明星如陳冠希者跟很多馬子上過床,甚至拍照留念也就不是什麼奇怪的事。
早上搭計程車上班時,聽到廣播新聞的計程車司機居然忍不住地回過頭跟徹說:「從這個新聞你就知道演藝圈有多亂!」
徹笑笑說:「演藝圈亂不亂,我不知道,因為並沒有數據或調查做過研究,但,現在社會裡面,一般市井小民男女關係比這混亂的大有人在,不信你翻翻報紙的社會版或八卦雜誌就知道了。」
只不過,倒楣的是----他們是公眾人物,而他上過很多也是名女人罷了!一個公眾人物,他的私生活、隱私都是成本的一部分,否則,他們憑什麼賺進大把鈔票,享受很多特權呢!這世界,畢竟沒有白吃的午餐,如果沒有這種覺悟,就不要讓自己變成「公眾人物」,選擇當一個平凡人,不管你幹什麼事,只要不鬧上社會版都沒人管你,就算上了社會版,新聞充其量不過一兩天的壽命罷了!很快就被其他更光怪陸離的新聞沖淡了!
徹從沒拍過性愛照。第一、不習慣分心同時做兩件事,第二、交往過的女友,應該沒有人會答應讓徹拍吧!徹覺得,撇開結果(因為拍的時候沒人會知道)不說,徹還挺佩服陳冠希可以說服這麼多女友答應拍下這些照片呢!
但說起拍裸照,徹倒是有些經驗。
以前交往過的女友中,的確有人因為覺得徹很會拍照,要求徹幫忙拍過裸照。(她們的理由清一色是想為自己留下美麗的紀錄罷了,並不是要給徹留念之類的。)
就實戰來說,徹的確拍過兩次。
第一次用的是拍立得相機,拍完之後,照片全部都讓當時的女友帶走。
第二次用的是單眼相機,在相機還沒數位化的年代,拍這種照片挺複雜的,當時因為害怕照片外流,所以用的是黑白的底片,拍完之後,自己租了個暗房沖洗,所有的照片只洗了一套,交給當時的女友。後來,慘遭女友劈腿分手後,把整套底片以掛號的方式寄給女方。(不是沒想過要報復,但是很怕這麼做之後,自己會看不起自己。)那套照片徹一張也沒有留,因為沒有想念前女友的習慣,而且要看美女裸照,買一本色情雜誌,要看多正的妹都有。在網路發達的今天,就算不花錢,上網也可以找到一堆。
不過,在數位相機普遍的今天,拍照變得簡單了,沖洗照片也不這麼難,只要會用photoshop、Illustrator,在配備一部可以印照片的印表機,誰都可以是攝影大師。但也因為這樣,散佈照片變得簡單起來,任意拍照可能產生的傷害也就難以估算。
徹曾經在一個公開的網路相本中看過一個屬名為「劈腿賤女人」的公開相本,也許是因為相本中的女孩劈腿吧!那個男生居然負氣把他們床第間的性愛照放在網路上供人欣賞,還附上了那個女孩的真實姓名、學校科系與聯絡電話之類的資訊。
不管結局如何?徹一直覺得這對情人當初拍下這套照片,不管理由是什麼?但心情是應該美的。然而美醜之間,經常只有一線之隔。越過了線,美麗的記憶可能就變成揮之不去的夢魘。
其實這個事件,陳冠希也是個受害者,他的演藝生涯搞不好會因此而劃下句點。而且,真要分析起來,他做錯什什麼呢?以一個平凡的男人來說,在男未婚女未嫁的情況下,任何人都有戀愛的自由,也有拍照的自由,如果我們是他,面對一樣的狀況,有多少人會做跟他不一樣的決定呢?
當然這件事的受害者不只是他,徹覺得除照片裡面的相關人外,最倒楣的應該是謝霆鋒或者這些女星目前或未來的男友們吧!
這整件事,毫無疑問地,最該譴責的是----惡意擷取並在網路上散佈這些照片的人。第二該譴責的就是一面看著這些照片消費別人,還一面自以為是地認為自己清高並恣意批判其他人的傢伙。
說到底,不管是不是名人?活在現在這種網路資訊發達的世界還真是件危險的事。
送修電腦請千萬小心,就算只是拍張照,也請三思阿!
一不小心,不管是誰,都可能「屌」不起來阿!
《徹的話》
1. 並不鼓勵大家看這些照片,會寫這篇報,主要是因為不齒那些一直看人家照片還自以為是的下流傢伙。不過,看過這些照片的徹,也不過比他們好上一滴滴而已。
2. 書籍的話,最近在看《泰國人憑什麼》。
3. 音樂的話,買了整套的張雨生《如燕盤旋而來的思念》,很喜歡裡面收錄的DEMO。
4. 電影的話,看了《曼哈頓情緣》。
5. DVD的話,過年看了一大堆,但推薦《大狗民》跟《王牌天神二》
6. 本週要去高雄。
(圖說:希臘拍到的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