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2-01 16:10:33山風子民
必也正名乎
春假揀個適合出遊的日子
便往家鄉一處森林遊樂園進發
從台一線轉台13甲線
一路上車程順暢
只是路況不熟
反倒因問路而虛擲了好些時間
真有些愧對家鄉
剛進遊樂園門口不遠處
便站了幾個身材曼妙火辣的女郎
初一見
真的要被她們的外形容貌所吸引
這麼雙手叉腰一站
當場令許多女性為之氣結
同時也便宜了諸多男眾
不少人搶著合影留念
喜滋滋,笑咪咪的
也有不少人花容失色 倉皇而逃
一番熱鬧
待走近,
心裡有些明白了,
突然一聲"人妖吔!"
自己心中莫來由的
有些不是味道
為何稱為"妖"
會害人嗎?
會傷人嗎?
還是會勾引人?
這只是她們的工作罷了
何苦用這麼負面的名稱來上標籤
我自忖多時,覺得
不妨用"變性工作者"或
如蔡頭所使用的"紅頂藝人"來指稱應會比較恰當
千萬別再用"人妖"一詞了
就如同,我們已經好久脫離使用
"番人"一詞是同樣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