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2-10 11:59:51千尋
致憶樺
我想,你應於今晨返巴西而行。在此先祝福你,返巴西能與外婆一家過得快樂日子。
我與一般大眾一樣,對於吳憶樺的印象,就是混血兒、微胖、應該很調皮、好像只會說台語…等等。
昨天,我看到同時有五、六家新聞台,一直不斷的SNG你和叔叔離別的畫面,讓我真的很不忍心。我甚至不准別人看新聞,因為此時的你,已經被傷得體無完膚而毫不自知了。
我想不透,在那個令人感到不捨的場面,憑什麼需要擠進一大堆不相關的記者猛拍,而有些記者還在一旁當場與主播連線,你知道在我眼裡,那是什麼感覺嗎?就好像,你最脆弱、最需要家人陪伴之時,突然有一群人在旁邊圍觀、看熱鬧、窺私。
我知道那是他們的職責,但我也知道,要尊重別人!就算他只是小孩。
前二天,我看見螢光幕上你和嬸嬸去逛百貨公司的時候,居然有路人和你握手、合照、送禮物,你儼然已成一位小小的國際巨星,但請記住,你不是!你只是被當成台灣媒體、社會底下的一場鬧劇。
我想告訴你的還有,大人的世界真的很複雜,也很可怕。也很令人感到不解。
叔叔嬸嬸不忍你離去的情形,我想,大家都懂。畢竟你們已經相處了一段時日,一定培養出感情,但是,我想還是要尊重法律的判決,而且我也相信巴西外婆一定也很歡迎叔叔一家人的到來。
最後,也只能祝福你,能快快樂樂的過日子,屆時十八歲,再回頭看看這場鬧劇,以及珍惜你所擁有的選擇權。
給大人們
在激動之餘,是不是也能真正的為憶樺想一想?如果真的愛他,應該讓他到巴西去的時候,也能快快樂樂的過日子,而不是整天只想著台灣比較好、巴西很落後…擾人的問題。他,只是孩子,一個已失去雙親的孩子,請讓他好好擁抱家人的愛,也請暫且放下你們的矜持,我相信,有愛的地方,不論哪裡都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