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3-22 15:04:18牙買加

既然



妳過的幸福
我也過的不差

為什麼要互相打擾
根本不必

妳幸福梅也錯
我不想連絡妳
我也沒有錯
只是不想要再有瓜葛

如果那時沒分手
現在是7個月

我不想再延續
對不起 我自私


簡訊 不用
即時 不用
想念 不用
請放開
我會謝謝妳

七年之約
我也不想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