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4-22 01:56:36就是小妹ㄚ

車禍事件

事隔一星期 就在上星期二
妹早上要去買早餐時
在成大醫院旁的勝利路與東豐路口
與別人的摩托車發生碰撞
妹當場倒在地上起不來
因為被自己的車車壓到右腳
對方居然看都沒看一眼就騎走了

妹當時又生氣又緊張
趕緊把車牌記下來
有好心的路人甲跑來幫我把車和我扶起來
(雖然我很想維持車禍原狀 但往來車子太多)
那時的妹 一心只記得趕快打給110
心中一直默念車牌號碼
不停在顫抖拼命在打電話
先是報警 再打給大姐 又打給實驗室的學姊
那時覺得自己很想哭 因為最近太倒楣了

神奇的是還有一位路人乙
就在我們頂著大太陽等警察時
他騎過來跟妹說他有看到我被撞倒在地
他看對方完全沒停車 就幫妹追車
不料對方騎很快又連闖紅燈給追丟了
更可惜的是並沒有記下車牌
只記的是白色50cc迪爵
(可是妹印象中是重型銀灰)
路人乙非常熱心留下電話號碼
還一直說如果需要的話他可以幫忙做證

等到警察來 做筆錄時
發現除了車牌號碼和倒在哪裏外
其它像是怎麼被撞的 妹都忘光光了
總之就還是先照相 做簡單紀錄
還要去開診斷證明
下午要再去交通隊做完整筆錄

那天下午李醫師剛好有門診
因為李醫師是外科醫生
所以妹就麻煩他
加掛(開診斷書需要掛號)插隊看病囉~
李醫師還一直說要幫我寫嚴重一點(呵呵~)
"頭部受傷合併右腳挫傷"

那天妹是有去作筆錄
還提出了傷害告訴
但後來一度因為我太多不確定
外加妹自己的車車並沒有明顯被撞痕跡
還有就是 想想自己也還算平安 人也好好的
就決定聲明放棄

才放棄的隔天 剛好車禍隔了一週
警察打電話來 說找到對方了
代表妹沒記錯車牌
可是他們也未免太晚才打吧!
其實原本是怕妹記錯車 變成誣告
所以當初才會勸退妹 妹都放棄了~
他們才發現因為妹之前已提出傷害告訴不能放棄
所以他們小隊長幫忙聯絡試探對方

對方承認是有發生碰撞
但是 是妹撞他(天ㄚ...雖然是有可能)
結果~真的是妹撞到他耶
不過很難說誰對誰錯
因為都是綠燈起步(聽說這樣案件很平常)方向一樣 居然會相撞
他那時是有感覺有被撞 但不大力
台南這樣好像算是小case
他又很趕時間 就騎走了
沒發現後面的妹倒在地上

今天看到對方時 氣都消了
因為本來就決定放棄
加上又是妹撞到他之後妹才倒的
他又很有誠意道歉和解決
雖然是他肇事逃逸犯了刑法
若要不吃上官司 必須妹提出和解
所以是可以狠狠敲他一筆...

不過算了ㄅ~
但妹還是求償了1000元
多少補貼磨壞的鞋和醫藥費囉~

明天要簽和解書...
此案 結案!

PS. 大家騎車還是請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