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3-09 16:29:59GanCT

準備上班~~衝!衝!衝!

若從畢業算起,也閒了快兩個月了。若從回來台北算起來,也超過一個月了。在回家過年前,找到了一份台北專利事務所的工作,工作證的問題,也以為已經和人事部溝通好了,就很安心地回家了。2月6號由馬來西亞回到台北,2月8號開始去上班,結果在上班的第二天才發現上次的溝通有問題,公司無法在短期內幫我辦工作證,堅持至少要1個多月的觀察期後才能評估要不要辦工作證,由於居留期限僅到3月初,無法依照公司的作法處理工作證的問題,就在上班的第二天下午就離職了。整個過程講好聽點是溝通不良,講難聽就是被公司擺了一道。

在僅剩下的不到一個月的居留期限,只好努力地投履歷,工作地點與工作內容也進一步放寬,竹科的几家半導體與光電大廠都投了履歷表,結果在接下來的一個星期連續面試了四家公司,其中一間為台北的專利事務所,另三家都是竹科的半導體大廠。這時候開始感受到台大學歷的好用之處,各公司至少都會安排一下面試。每一場面談,至少都會談個1小時以上,感覺每一家公司的主管好像都很閒的樣子。經過了四天的連續面試,陸陸續續地接到了通知,四家上了三家,還蠻幸運的。不過後來其中一家力晶半導體,卻又打電話跟我講無法幫我申請工作證,因為他們公司是採月薪報帳,所以薪水無法達到48000的要求,無法像竹科的其他公司一樣採年薪報,真是一間奇怪的公司。感覺上是承辦的人員怕麻煩,因為面試當天我明明已面試過了公司的人事部,薪水也是人事部開給我的,我還問了工作證的問題,給的答覆是沒問題,現在卻說無法申請工作證。

扣除了力晶半導體,只剩下台北的專利事務所和竹科的聯電,由於台北的公司較早通知我,因此最後選擇了台北的專利事務所的工作。不過對於聯電的主管的印象還不錯,對於他親自打電話告知的誠意相當感動。不過由於台北這間公司的規模不夠大,而且審核工作許可的單位又是勞委會,結果是申請兩年的許可,僅僅給我一年吧了,再加上還有一些薪資的問題存在,一年後又會有其他的麻煩問題。

專利領域,是一個我有點陌生的領域,當初做了這個選擇,只想說嘗試看不同的領域,看看能否有不錯的發展。在選擇了這間公司之後,其機會成本為放棄了聯電的十萬元的簽約金、聯電裡的一些員工福利、分紅認股等,同時還包括了一些工作證申請上的麻煩事。在花了這麼大的機會成本的情況下,我想我應該要更努力地去接觸這個領域,才有機會贖回失去的成本。

p/s: 3月13日開始上班! 原來前面講了那麼多,都沒提到何時開始上班。
真是文不對題! 哦! 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