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19 21:02:13ma1974
邁向旅館業的著名商標—以智慧財產法院行政判決100年度行商訴字第59號為例
經營「著名商標」是旅館業可以思考的經營項目之一。傳統的商標保護只能禁止其他旅館同業使用,但對於他業的使用,例如建設公司以旅館商標來做為其推銷房屋的行銷內容,卻是一般商標權所不及於的。唯有成為「著名商標」,旅館業者才能避免他業對其商標的不當利用。本文以智慧財產法院行政判決100年度行商訴字第59號為例來討論旅館業如何邁向「著名商標」之路。本案涉及安縵酒店(Amanresorts)如何保護其商標權的過程。該酒店是一個以高級度假村為主要業務的旅館業者。根據本文的判決分析,國際化的商業活動和媒體上的旅館資訊報導是很重要的判斷因素。為了要達到「著名商標」,本文建議四點作法:(1)到其他國家申請商標;(2)創造媒體願意報導的議題;(3)發行定期刊物;(4)邀請國內外作家來訪。
Presented at 2012第六屆服務創新國際研討會 http://sic.must.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