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09 01:00:00清心堂主人

汲古偶得 566.. 款引

汲古偶得 566.. 款引

北魏時代,壽春縣有一人名苟泰,他有一個三歲兒子,遇賊走失,尋找數年,不知所在。後來他在同縣人趙奉伯家,偶然看到一人酷似其子,便向縣吏告狀。

縣吏開庭,兩人各言其子,都有鄰人為證。縣吏不能判斷曲直。

時任揚州刺史的李崇說:「此事易知。」於是令二人與兒子分居,禁斷往來,經過數旬,派人告訴苟泰與趙奉伯說:「君兒遇患,已經暴死,有教解禁,可出奔喪。」

訴苟聽後即號吼痛哭,悲不自勝,而趙奉伯僅咨嗟而已,殊無痛意。

李崇於是開庭宣判,將此兒還給苟泰,並詢問趙奉伯詐騙經過。

趙奉伯乃款引說:「此前走失一子,故妄認之。」

後以「款引」喻自述罪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