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28 20:01:54北明
湧吐劑
湧吐劑
一、含義
凡以湧吐藥為主組成,具有湧吐痰涎、宿食、毒物等作用,治療痰厥、食積、誤食毒物類疾病的方劑,
稱為湧吐劑。屬於「八法」中的吐法範疇。
二、適用病症
湧吐劑適用於中風痰涎壅盛、喉痺痰阻喉間、宿食停積胃脘、毒物尚留胃中,以及乾霍亂吐瀉不得,
痰厥痰盛氣閉等屬於病情急迫而又急需吐出之證,對於痰雍氣逆引起的狂、癇證亦可酌情使用。
三、使用注意
(一)湧吐劑作用迅猛,易傷胃氣,應中病即止,不可過劑。老年體弱、孕婦、產後均宜慎用。
(二)若服藥不吐者,可用手指、壓舌板或翎毛等探喉,或多飲開水,以助其吐。
若藥後嘔吐不止者,可飲薑汁少許,或服用冷粥、冷開水等止嘔,或根據所用吐劑的不同而進行止吐處理。
如服瓜蒂散而吐不止,取麝香0.03-01g,以開水沖服;服救急稀涎散而吐不止,用甘草、貫眾煎湯服之。
(三)服藥得吐後,需令患者避風休息,以防吐後體虛而患外感。
同時注意調理脾胃,食以稀粥自養,均勿驟進油膩及不宜消化之品,以免重傷胃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