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28 15:46:57lydia

政府為鼓勵生育有發放生育補助金

各縣市鄉鎮的生育補助
台北市
對象:生育第3胎以上,3歲以下幼童(未滿三足歲著)減免健保費
用 (注意是減免健保費用,北市的健保費一樣要繳的,只不過有醫療補助証,
也就是掛號費用的補助啦)
補助金額:自95年12月25日起,家長只要攜帶兒童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正本及臺北市第3胎以上兒童證明卡,至本市各區健康服務中心,即可申請臺
北市第3胎以上兒童醫療補助證。於96年1月1日起,每次就醫時,只要出示補
助證,醫療院所將直接於該次就醫費用中扣除掛號費用(門診每次50元、急診
每次80元),民眾不需另外申請補助。
需準備資料:全家人之戶口名簿影印本
條件限制:父母於台北市設籍滿一年
另外,臺北市列冊低收入戶,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可向社會局申請:
1.產婦。
2.懷孕3個月以上流產或死產之孕婦。
1.產婦應備文件:
(1)申請表1份。
(2)低收入戶卡影本2份(需註記增列該名新生兒)。
(3)出生證明正、影本各1份。
(4)申請人之郵局或臺北富邦銀行存摺封面影本1份。
2.懷孕3個月以上流產或死產之孕婦應備文件:
(1)申請表1份。
(2)低收入戶卡影本2份。
(3)醫師診斷證明書(需明列懷孕週數及流產原因)。
(4)申請人之郵局或臺北富邦銀行存摺封面影本1份。
3.申請人應自生產、流產或死產之次日起6個月內向本局提出申請。


台北縣


林口鄉生育補助
補助金額:每胎1萬元
條件限制: 父母親任一方設籍林口鄉六個月以上即可
需準備資料:生育補助費申請書、戶口名簿、出生證明、申請人郵局存摺簿封面影本(供入帳用)、印章


新莊市
資格:96年1月1日起具本市戶籍新生兒,其父母親具有合法之婚姻關係,且新生兒之父母親任一方自新生兒出生日往前推算,須設籍於本市達6個月以上,其父或母任一方皆可申請。
金額:每人新台幣參仟元正
期限:新生兒出生滿15日起,三個月內提出申請,逾期視同放棄申請權利


台北縣其餘地區
低收入戶生育補助20,400元
檢附低收入戶健保卡影本、全戶戶籍謄本、出生證明等,暨申請者逕向戶籍
所在地鄉鎮市公所社政課或民政課申請


新竹市
補助金額:第一胎1萬5千、第二胎2萬、第三胎2萬5千
(雙胞胎:5萬�3胞胎:10萬)
條件限制:爸爸媽媽其中一位設籍滿1年並繼續居住本縣,且出生嬰兒設籍本縣需準備資料:父母身分證、印章、戶口名簿、出生證明


新竹縣
補助金額:每胎1萬元
條件限制:90年7/30之前入籍新竹縣(爸媽其中一方即可)
需準備資料:父母身分證、印章、戶口名簿、出生證明


桃園縣各鄉鎮市辦理婦女生育津貼措施
中壢市公所(第一胎5000元),電話:427-1801
龜山鄉公所(前二胎,每胎5000元),電話:320-3711
新屋鄉公所(前二胎3000元),電話:477-8168
觀音鄉公所(第一胎3000元),電話:473-2121
平鎮市公所(第一胎2000元),電話:457-2105
大溪鄉公所(前三胎)
第一胎 3000元
第二胎 5000元
第三胎 8000元,電話:473-2121
楊梅鎮第一胎 3000元 第二胎 5000元 ,母親要設籍滿6個月


苗栗縣
補助金額:每胎3千元
條件限制:媽媽產前設籍苗栗縣滿1年者
需準備資料:父母身分證、印章、戶口名簿、出生證明


南投縣第一胎補助補助1萬元,但僅限低收入戶


雲林縣95年每胎發給5000元的紅包,不過,內政部做社會福利業務考核時建議停發,指會排擠到其他社會福利預算,因此,96年起已不再發放


台中縣
龍井鄉 補助3000元
大裡市
 一.補助對象:設籍並實際居住本縣滿六個月以上之產婦(外籍配偶得
   不受設籍之限制,惟須由調查員查填註記實際居住狀況),於94年
   11月1日後生產,並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得於產後三個月內提出
   申請:
   (一)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標準一點五
      倍者。
   (二)家庭總收入應計算人口之所有土地(含田賦)及房屋價值合
      計未超過公告現值新台幣六百五十萬元整。
   (三)全家人口存款本金由存款利息推估,超過一定金額(含有價
      証券、股票及投資)者,不得申請(依據國稅局最新所得資料
      當年度之台灣銀行公告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計算)。
     一定金額之計算:全家人口數一人為新臺幣四十萬元、二人為
     新臺幣五十萬元,三人以上每增加一人,增加新臺幣十萬元,
      依此類推,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一百萬元。
 二.補助標準:符合本實施計畫補助規定者,不論單胞胎或多胞胎每次補助新台幣一萬元之生育補助。


彰化縣95年有北斗鎮、田中鎮、田尾鄉、伸港鄉、大村鄉、社頭鄉、彰化市
有生育津貼補助,96年只有彰化市、伸港鄉續辦,分別補助5000元、3000元。


台南市
補助金額:每胎3千元
條件限制:媽媽生產前入籍台南市滿6個月
需準備資料:父母身分證、印章、戶口名簿、出生證明


台南縣
自96年度起取消生育補助改為中低收入津貼
托育津貼補助
對象:列冊低收入戶及家庭寄養之就讀於公、私立托兒所及私立幼稚園兒童
補助金額:每人每月最高補助1.500元,一次補助六個月
應具備證件:1.戶口名簿影本或家庭寄養合約書影本
2.繳費收據或註冊證明
3.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中低收入家庭內三歲以下兒童全民健康保險自付之保險費補助
資格:1.兒童未滿3歲。
2.兒童設籍於本縣。
3.兒童未領有政府其他全民健康保險費補助。
4.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1.5倍者。
5.家庭存款本金及有價證券價值平均分配每人未超過新臺幣15萬元。
6.家庭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未超過新臺幣650萬元。
補助方式:全民健康保險自付之保險費補助
應具備證件:1.申請表
      2全戶戶籍謄本
3所得證明
4財產證明
5其他證明文件


嘉義水上鄉~~補助3000元 第一胎
高雄市旗津區因為有工務局旗津中區下水道汙水處理場的地方回饋金,因此,
凡設籍者每生1胎發給1萬元,是高雄市唯一例外發放生育補助津貼的行政區。
至於10多年前曾實施生育補助的高雄縣大寮鄉、屏東縣滿州鄉,早已取消多
年,迄無恢復的計畫,目前高雄縣只剩鳥松鄉發放生育補助津貼,每胎5000
元。
鳥松鄉:10000元
凡婚生新生兒在本鄉設籍,且其父母設籍本鄉並繼續居住滿一年以上者。
於生育後兩個月內提出申請(以戶政事務所出生登記為準)逾期不予受理。
出生證明正本乙份、全戶戶籍謄本乙份(應加註設籍日期)、撥入存摺封面
影本、申請書、申請人私章。
大樹鄉:5000元
凡新生兒在本鄉設籍,及其父母任一方於新生兒出生日往前推算六個月前
即設籍本鄉並繼續居住者、申請書、申請人私章。
仁武鄉:2000元,第3胎起單胎5000元
凡婚生新生兒在本鄉設籍,且其父母設籍本鄉並繼續居住滿一年以上者。
於生育後兩個月內提出申請(以戶政事務所出生登記為準)逾期不予受理。
全戶戶籍謄本乙份(應加註設籍日期)、本鄉農會或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申請人私章。
大社鄉:3000元
凡父或母於本鄉設籍一年以上,辦理新生兒出生登記,可於辦理完竣檢附
出生謄本及出生證明書逕洽本鄉鄉公所社會課請領。
茄萣鄉:?元
申請表、領款領據、印章、戶籍謄本(需有新生兒設籍資料,夫婦一方需
設籍本鄉六個月以上,生育後三個月內申請)、農會儲簿封面影本。
梓官鄉:2000元
設籍本鄉之已婚夫妻、男方需設籍六個月以上、新生兒需設籍本鄉(須出生
三個月內申請)。戶口名簿正本、印章、外籍新娘需居留証。
岡山鎮:3000元,雙胞胎以上10000元
阿蓮鄉:3000元,雙胞胎以上5000元
凡設籍阿蓮鄉六個月(含)以上的生育婦女,及在阿蓮鄉設籍的新生兒,
在生育後三個月內提出申請。全戶戶籍謄本一份、出生證明影本或醫院證明
書、申請人私章、身分證、申請書。


台東縣 (為生育營養費)
補助金額:每胎2千元,雙生以上者,補助比例增給。
條件限制:媽媽生產前入籍台東縣滿6個月或是爸爸入籍滿6個月
需準備資料:父母身分證、印章、戶口名簿、出生證明


金門-
金門縣的全職媽媽有福了
政府打算補助全職媽媽(只是找不到那篇新聞...不知補助到幾歲)
家有3歲以下幼童或12歲以下的殘障小孩
帶1個補助3000.
帶2個補助5000.
帶3個補助6000
但,新聞有說要家庭總收入不超過某個限額的才有


澎湖
一個5000
各縣市鄉鎮的生育補助政策皆不盡相同,因此,民眾最好電洽該縣市之鄉鎮
公所社會課(或到各鄉鎮市公所網站)查詢,別讓自己的權利溜走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