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部分產業受歐債危機衝擊,銀行公會決定推出非自願性失業勞工房貸紓困措施,符合一年內失業等條件者,可以申請將房貸本金展延半年到二年,申請緩繳的房貸本金金額,最高是600萬元。
銀行業者說,昨日會議獲共識後,將提到22日召開的銀行公會理監事會議討論通過,並報金管會同意後,預計年底前就可推出。
房貸支出是一般受薪階級最沉重的負擔之一,但近期國際經濟情勢不佳,國內部分企業以減薪、無薪假或裁員來撙節成本,讓不少家庭的經濟短絀。
配合行政院推動經濟景氣因應方案,銀行公會昨(6)日召開會議,研商相關具體作法,會中決定重新推出金融海嘯期間執行的非自願性失業勞工房貸紓困措施。
與會銀行業者表示,凡是符合「非自願性失業勞工」資格者,都可以向銀行提出申請,將房貸本金展延半年到二年,這項措施只限於自用住宅貸款。
銀行業者表示,借款人可視自己的需求,向銀行提出申請將貸款本金緩繳半年、一年或二年。
這項措施上路之後,銀行基於配合政策,應該都會同意配合。
只要借款人或配偶其中一人符合「非自願性失業勞工」資格者,都可以提出申請,但每一家庭(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只能申請一戶。
舉例來說,如果夫妻名下各有一戶自用住宅,就只能以其中一戶申請適用這項房貸紓困措施。可以申請緩繳的房貸本金金額,最高是600萬元。
銀行業者表示,只要是最近一年內非自願性失業者,都可以提出申請,舉例來說,如果是今年10月失業的勞工,這項措施上路後,就提出申請,但如果是三年前曾失業,但現在已經有工作者,就不符條件,不能申請。
2011/12/07 08:27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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