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14 04:03:51默克東本

世間男女

最近又有一個客戶要離婚

不過是女方提出的

 

我有些納悶

 

我問男方

 

你太太不是跟你提了好一陣子了嗎

這次

男的怎麼就當真了

 

他說

 

他太太是全職的家庭主婦

基本上沒有收入

 

一年前

 

女方剛提的時候

 

列了一大堆條件

要小孩子

要小孩子的教育費

要生活費

要現在住的房子

 

他不當一回事

 

半年前

女方又再提

 

要小孩子

要小孩的教育費

要生活費

房子可以不要

 

他依然不肯考慮

 

一個月前

 

女方又提

只要小孩

其他什麼都不要了

 

他還是以為過一陣子事情就會有轉圜

他太太離不開它的

 

但是

 

他說

 

上禮拜

他太太再提出時

他忽然驚覺事態嚴重

一定要當回事了

 

因為

 

太太他說

 

只要簽字

 

女方連小孩都可以不爭了

 

他常沮喪的跟我說

 

如果他太太連小孩都可以放棄

 

那事情就真的無可挽回了

 

我聽了以後

 

就勸他應該好好去談一談了

 

因為如果女方連小孩都可以不要

大概是下定決心了

 

而且

 

女方如果真的可以放下一切

對她來說

最壞的情況

 

大可一走了之

 

所以該好好談一下了

 

另外一個前一陣子離婚的客戶也找我

 

問我當初離婚協議的生活費的事

 

他跟我抱怨說

 

雖然他是因為有了真愛

主動跟他太太要求離婚

 

但是

 

他後來覺得

 

他太太真的不愛他

 

否則

 

怎麼離婚談了不到一個月

 

女方就答應簽字了呢

 

他問我

 

如果離婚協議沒有履行的話

 

有什麼法律效果

 

講的更白一點

就是

如果活費不付的話

 

有沒有什麼方法

 

 

世間男女

 

想起初相見

似地轉天旋

當意念改變

如過眼雲煙

 

其實

 

我常常跟女方當事人講

 

離婚時

 

如果男方願意付錢

 

最好一次請求

就算少一點也沒關係

 

有些人連開本票都會跳票了

更何況是要結束掉的婚姻關係呢

 

有些女的想法很天真

 

但是我看過的案例

 

如果離婚協議上承諾的給付

 

就算是法院判的

 

付錢的一方如果是按月或分期給

 

持續不間斷的付超過三年

 

那真是可以當講信用的楷模了

 

有些時候

 

也不全然是男方不肯給或付不出來

 

比較常見的是兩個情況

 

一個是

 

男方新任的太太翻臉了

 

另一個就是女方有新的交往對象了

 

反正

 

世間男女

 

 

想起初相見

似地轉天旋

當意念改變

如過眼雲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