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24 07:01:02主任委員

桶裝瓦斯殘留

                

桶裝瓦斯殘留 

內政部將於今年上半年前公告「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範本」,瓦斯業者一定要帶磅秤,桶裝瓦斯殘留重量必須計價退回消費者,否則將依消保法處以新台幣 6 萬元至 150 萬元罰鍰。

能源局最新的查價結果,嘉義20公斤裝桶裝瓦斯每桶680元,台北市每桶877元,金門縣每桶892 元,差異性相當大,叫瓦斯〝貨比三家才不吃虧〞。

能源局已設置諮詢服務及檢舉專線電話(02-2752-7787),民眾有疑問〈發現重量不足;將依消費者保護法第58條處以新台幣6~150萬元〉可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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