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25 06:31:32Jimmy Hsu

樂活節稅》重病老爸存款 別亂動用

北風呼呼吹來,這已是王老爹生病住院的第二個冬天了。由於王子美(化名)怕父親擔心,一年多來近400萬元的醫藥費,王子美不願從父親王老爹適用退職優惠利率的定期存款帳戶領出支用,只好自己四處告貸,也因為這樣,王子美自己辛苦存下的100餘萬元的存款,一下子就花用殆盡。

...國稅局乃報經財政部核准,追查王老爹定期存款的資金流程,追查後發現王老爹過世前兩天,提領出定期存款560萬元,國稅局又進一步調閱護理紀錄,發現定期存款提款時,王老爹已呈昏迷狀態,國稅局就把全數提領金額併計回遺產總額,並以漏報遺產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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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記資金用途

所謂被繼承人「重病無法處理事務期間」,依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的定義,是指被繼承人生前於醫院就診死亡,或雖非於醫院死亡,而是臨終出院時在自宅死亡,如果醫療診斷書或住院護理記錄,載明被繼承人昏迷或無意識能力期間,以該期間認定為重病無法處理事務期間。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13條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因重病無法處理事務期間舉債或出售財產,其繼承人對該借款或價金不能證明其用途者,該項借款或價金仍應列入遺產課稅。因此,被繼承人生前存款,逝世後應舉證用途,否則將處以罰款。

(安致勤資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呂旭明口述,記者吳碧娥採訪整理)

【2008/12/25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本資料取自經濟日報,全文詳述請參閱: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465883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