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輔義工值班注意事項
諮輔義工值班注意事項
1. 學期初,每位義工均須填寫個人每週固定可值班的時間。值班時段確定後,請勿任意更改。若有特殊原因需更改班時段者,請與義工指導老師協議。
2. 每次值班時務必於簽到表簽到,並查閱交辦事項本之待辦事項;值班結束後,將值班期間所完成之交辦事項及待辦事項,紀綠於值班日誌本。
3. 每個值班時段,須至少有一人值班。準時值班,勿遲到早退,遲到超過10分鐘者需補班一小時。
4. 如果值班需請假,請於一天前向義工指導老師請假,並預約補班時段。
5. 每學期值班時數未達30小時者,不予採計;值班時數達30小時以上者,登錄於陽光青年。
6. 臨時因病或個人因素無法依班表準時值班時,須以原定值班時間前30分鐘前以電話通知,經義工指導老師同意後,得以延後進入中心,但須補足時數,如未告知則視同遲到。
7. 一學期值班無故缺席達3次者,取消志工資格。
8. 若於中心接觸到任何形式之個案相關資料時,均需嚴守專業諮商倫理之保密原則,並請勿在公共場合或私下談論個案隱私。
9. 以良好的服務態度承擔工作,協助各項事務;積極配合中心舉辦之活動,虛心接受指正與建議;遇有問題、狀況或能提出更好的處理方式時,請勇敢地向中心老師提出討論或建議。
10. 每日例行工作項目如下:
節次 | 工作內容 |
第一節 8:30-9:15 | 1. 水壺加水 2. 擦桌子、澆花 3. 諮商室掃地、拖地 4. 小組工作 5. 交辦事項 |
第二節 9:25-10:15 | |
第三節 10:25-11:15 | 1. 辦公區域掃地、拖地 2. 收信 3. 小組工作 4. 交辦事項 |
第四節 11:20-12:10 | |
第五節 13:10-14:00 | 1. 整理雜誌區及櫃臺區、魚缸 2. 小組工作 3. 交辦事項 |
第六節 14:10-15:00 | |
第七節 15:10-16:00 | 1. 倒垃圾 2. 收信 3. 活動支援 4. 小組工作 5. 交辦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