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3-27 22:00:23Dawn

愛情保鮮期限

美國著名科普雜誌《發現》月刊曾經發表了一篇論文,結論是:“情侶對彼此之間剛冒出的愛苗,的確存有雀躍欣喜、手心冒汗的激動,但是這種新鮮感只可能維持18到30個月左右。”換句話說,最多只要兩年半的時間,戀人之間就不會再有臉紅心跳的刺激,甚至完全沒有興奮的感覺。

  論文中解釋這個現象說:“愛情源於大腦。戀人們感受到愛的激情,是因為大腦中特定的神經化學體系大量釋放多巴胺、苯乙胺、後葉催產素等化學物質,使人產生愛的感覺。但是,神經細胞只有受到新奇的刺激時才會興奮,大腦不可能長期不斷地大量釋放這些物質。當兩性關系固定的時間拉長,人體對以上三種化學物質產生抗体,難以再興奮起來,刻骨銘心的感覺就漸漸消失了。”

  辛迪‧奈克斯是美國康奈爾大學的生化博士,他找了身處於三十七種不同的生活文化背景的五千對夫妻進行醫學測試,得出以上重大的結論。他說:“情侶認識之後,大約經過兩年多的時間,就會對同樣的刺激感到麻痹,兩人不是讓愛變成習慣,就是協議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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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 無意間跟林董在錢櫃唱歌時,聊天聊到胖吉他們10年的感情在最近結束..

因而在網路上找到關於愛情保鮮期限的文章..

或許吧..那麼不知道有沒有學者研究暗戀的期限呢..

到底默默的喜歡一個人需要多久的時間才可以消失呢?..

回頭省視自己這25年來的日子裡..

之前喜歡上小楊直到心裏不再在意,而且轉回朋友的時間..

算一算大約是5年吧..但是交情已經沒有辦法在更好了..

而發現自己喜歡上妳,雖然掙扎痛苦了很久,但是目前還是沒辦法淡忘..

算一算時間也有1年多了..(哈哈..真不好意思..)

是不是在經過個4年,我也會就這樣不再喜歡妳了呢?...

我不知道..不過可以肯定的是妳已經在心理佔了一個很重要的位置..

假如有一天我失去了記憶,忘記了所有的事情..

我想我還是不會把妳忘記的..(我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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