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16 22:03:54浪漫霹靂武舞蛋糕

持之以恆最浪漫 文/張曼娟

持之以恆最浪漫 文/張曼娟


「如果有一天,妳嫁給我,我每天都送你一朵玫瑰花」;「我最喜歡寫信給妳了,不管將來怎麼樣,我每個禮拜都會寫一封信給妳」;「我把每個月的七號,訂為我們的情人節,我們一定要一起慶祝」,在熱戀的時候,總是會聽見很多這樣的盟約與承諾,這些事看起來都不那麼困難,送花啦、寫信啦、吃飯啦,有什麼困難的,問題是,一時興起是容易的,要持之以恆卻是困難的。所有的感情在穩定之後,都被放在一個奇特的位置,我們都需要它,卻都不再看重它。送花不太實際,免了吧;天天見面還寫什麼信,也免了吧;吃飯哪一天都可以約,何必一定要在七號這一天?通通都免了吧。於是,兩人世界不再浪漫,我們所需要的浪漫只好向外尋求。
我常問女性朋友,妳喜歡情人一個月天天送妳花,還是一次送三十朵花,在數量上和花費上其實可能是一樣的。可是,女性朋友都會選擇一天收到一朵花,感覺不太一樣。如果在送花的時候,正是情人在思念的時候,那麼,我們當然都願意天天被思念,而不是一次思念三十分鐘。一次送花三十朵,還有一種一勞永逸的感覺,接下來二十九天都不必為這個人耗費心思了。這種幽微的情緒,恐怕是男人很難理解的吧,男人做的是大事,女人在意的是小細節,從送花這件事就能感覺到差異性。
我遇見一位計程車司機,說起自己跟太太從認識到共同生活的二十幾年,他說當他的太太很可憐,因為他不是一個浪漫的人,他說不知道怎樣做才是浪漫。他說他唯一能為太太做的事,就是每天去接太太下班,兩個人一起去買菜,再一起回家煮飯。每天嗎?我很好奇。他說:「每一天啊,從來沒有間斷過,已經二十幾年了。」我很受到一些震動,他已經持之以恆的溫馨接送情二十多年,竟然不知道這就是最浪漫的事?或許就是因為他沒知覺到這有多浪漫,只當做是必須要做的事,才能繼續浪漫下去吧 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