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9-21 14:37:19酷月
【看戲】社會,學習,扮演
劇名:一百種回家的方法
時間:2007/09/13
地點:皇冠小劇場
劇團:三缺一
編導:陳亮君
演員:藍貝芝、鄭尹真、李玉嵐、鄭成功、賀湘儀
我不敢跟劇組人員說其實我已去過記者會,但偷偷溜出來。或許我們都是戴著面具行走的人,不管名片、職銜、服裝或身分都是一種面具,記者會那種同志團體的親密氣氛反而令我卻步,唯恐自己成了「闖入者」。
或許「家」就是讓我們脫掉大部分面具的地方,只是,關於「家」的定義和想像,如同關於「愛」的想像和定義一樣,無法不被約定俗成所滲透,不自覺地成為一種集體模仿和扮演。未經太多思辯我們就模仿我們的父母想要創造一個「家」,扮演起爸爸或媽媽「家人」的角色,並要求其他「家人」比照扮演。
《一百種回家的方法》其實提供不到一百種回家的方法,一齣戲的長度要做此提供也不可能,我想它真正的意思是「家的形式有很多很多種……」。對一個扮演異性戀家庭的同性戀者,他/她極大的折磨可能是回到家,他/她還要繼續扮演,繼續戴面具,甚至扮演得更像、更徹底。
劇中四位主角人物都是女同,兩對戀人,試圖組織兩個家庭。在我看來,在此「家」的關鍵不在一對一兩性關係的顛覆重組,而在下一代的養成教育上。成功和佳慧這一對像家的未來式,對組成家庭生小孩的種種想像,由於有幻想、有期待,可以經辯證或扮演剷除種種「障念」,調子比較輕快自由。莉莉和大樹這一對處理的是家的過去式,由於其中一人已有婚姻、有孩子、有家庭—異性戀家庭,這個「家」成為女同感情和認同中的重阻,故事的現實性很強,調子也顯得沉重。
把一輕一重、一幻想一寫實兩個故事重疊剪接,就是編導的一大挑戰;大體上敘事上是流暢的。
題材上,從取代節目單的「延伸閱讀手冊」裡有這樣一段話:「以往同志運動的論述,大多以中產階級和學生族群做為論述主體……忽略了廣義的『共志』一詞下,內部在種族、年齡、階級上的差異」顯示作者有意識地將「論述」(如果劇場也算一種廣義的論述的話)對象,擺脫大眾較為認識的有論述能力、身處都會文化圈、本身能創造媒體能見度的同志分子,而關注隱藏在社會其他角落,譬如菜籃族或家庭主婦中噤聲的同志。其中一位觀眾是這樣說:「在我們那一輩又沒聽說過女同自覺甚麼的,大家都嘛視結婚生子為必然。對我們來說『家庭』自覺遠早過『同志』自覺。」從田野出發,深入社會特定對象而創作劇場,進而提供給社群更多的社會選擇和想像,是另一種藝術與社會運動連結的方式。從這次的票房和觀眾反應來看,效果是顯著的,社群的認同度是很強。
導演會後座談說:希望劇場生產在社運、同運的基礎上,而不是一場文化消費。「文化消費」確實是今日台灣小劇場中的一個痛點,不然,不會因為一句「小劇場也能賺錢」(不論出於荒謬調侃或認真想像)而引發連串論戰。
然而,不管是消費,文化,或是家庭,我們每個人都是天生的載體,紀錄太多社會的符碼,我們學習,然後扮演,然後複製。這套流程除了在女同組成家庭的行為上,又哪樁社會行為不是呢?甚至劇場觀眾行為也是。當劇場不是一場文化消費的時候,觀眾要以甚麼身分坐在劇場裡?以社會運動者的參與或認同者嗎?還是葛羅托夫斯基所說演員神聖儀式的見證者嗎?果然我也是被滲透的,不知不覺也很習慣文化消費的角色扮演,在消費的社會裏頭,沒有甚麼比消費者更容易成功達至的角色了。所以一位觀眾在演出中情不自禁地喝采(當莉莉秀出離婚證書時),會陡然提醒我,我是否想隱身在類似文化消費的沉默觀眾裡?就像成千上萬坐在電視機前收看新聞的觀眾,對無法參與或置喙的世界,不知不覺以「消費」的姿態去「消化」太多太泛溢心神和感官的訊息。對了,
我抱著類似「闖入者」的忐忑坐進劇場,在觀眾中,忍不住想問那些演得超逼真的演員們,是否現實身分也是?這真是個蠢問題。我不會在一齣警匪戲後,問演員你現實生活中是否是警察或小偷,但這齣戲就是忍不住讓我想問。說不定一個屬性如此清晰的團體中,我也感受到尋找認同的需要了呢。
「延伸閱讀手冊」:
全國邊緣同志口述歷史工作小組
http://forum.yam.org.tw/bongchhi/old/light/light196-6.htm
拉媽報
http://blog.yam.com/la_ma_news/
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
時間:2007/09/13
地點:皇冠小劇場
劇團:三缺一
編導:陳亮君
演員:藍貝芝、鄭尹真、李玉嵐、鄭成功、賀湘儀
我不敢跟劇組人員說其實我已去過記者會,但偷偷溜出來。或許我們都是戴著面具行走的人,不管名片、職銜、服裝或身分都是一種面具,記者會那種同志團體的親密氣氛反而令我卻步,唯恐自己成了「闖入者」。
或許「家」就是讓我們脫掉大部分面具的地方,只是,關於「家」的定義和想像,如同關於「愛」的想像和定義一樣,無法不被約定俗成所滲透,不自覺地成為一種集體模仿和扮演。未經太多思辯我們就模仿我們的父母想要創造一個「家」,扮演起爸爸或媽媽「家人」的角色,並要求其他「家人」比照扮演。
《一百種回家的方法》其實提供不到一百種回家的方法,一齣戲的長度要做此提供也不可能,我想它真正的意思是「家的形式有很多很多種……」。對一個扮演異性戀家庭的同性戀者,他/她極大的折磨可能是回到家,他/她還要繼續扮演,繼續戴面具,甚至扮演得更像、更徹底。
劇中四位主角人物都是女同,兩對戀人,試圖組織兩個家庭。在我看來,在此「家」的關鍵不在一對一兩性關係的顛覆重組,而在下一代的養成教育上。成功和佳慧這一對像家的未來式,對組成家庭生小孩的種種想像,由於有幻想、有期待,可以經辯證或扮演剷除種種「障念」,調子比較輕快自由。莉莉和大樹這一對處理的是家的過去式,由於其中一人已有婚姻、有孩子、有家庭—異性戀家庭,這個「家」成為女同感情和認同中的重阻,故事的現實性很強,調子也顯得沉重。
把一輕一重、一幻想一寫實兩個故事重疊剪接,就是編導的一大挑戰;大體上敘事上是流暢的。
題材上,從取代節目單的「延伸閱讀手冊」裡有這樣一段話:「以往同志運動的論述,大多以中產階級和學生族群做為論述主體……忽略了廣義的『共志』一詞下,內部在種族、年齡、階級上的差異」顯示作者有意識地將「論述」(如果劇場也算一種廣義的論述的話)對象,擺脫大眾較為認識的有論述能力、身處都會文化圈、本身能創造媒體能見度的同志分子,而關注隱藏在社會其他角落,譬如菜籃族或家庭主婦中噤聲的同志。其中一位觀眾是這樣說:「在我們那一輩又沒聽說過女同自覺甚麼的,大家都嘛視結婚生子為必然。對我們來說『家庭』自覺遠早過『同志』自覺。」從田野出發,深入社會特定對象而創作劇場,進而提供給社群更多的社會選擇和想像,是另一種藝術與社會運動連結的方式。從這次的票房和觀眾反應來看,效果是顯著的,社群的認同度是很強。
導演會後座談說:希望劇場生產在社運、同運的基礎上,而不是一場文化消費。「文化消費」確實是今日台灣小劇場中的一個痛點,不然,不會因為一句「小劇場也能賺錢」(不論出於荒謬調侃或認真想像)而引發連串論戰。
然而,不管是消費,文化,或是家庭,我們每個人都是天生的載體,紀錄太多社會的符碼,我們學習,然後扮演,然後複製。這套流程除了在女同組成家庭的行為上,又哪樁社會行為不是呢?甚至劇場觀眾行為也是。當劇場不是一場文化消費的時候,觀眾要以甚麼身分坐在劇場裡?以社會運動者的參與或認同者嗎?還是葛羅托夫斯基所說演員神聖儀式的見證者嗎?果然我也是被滲透的,不知不覺也很習慣文化消費的角色扮演,在消費的社會裏頭,沒有甚麼比消費者更容易成功達至的角色了。所以一位觀眾在演出中情不自禁地喝采(當莉莉秀出離婚證書時),會陡然提醒我,我是否想隱身在類似文化消費的沉默觀眾裡?就像成千上萬坐在電視機前收看新聞的觀眾,對無法參與或置喙的世界,不知不覺以「消費」的姿態去「消化」太多太泛溢心神和感官的訊息。對了,
我抱著類似「闖入者」的忐忑坐進劇場,在觀眾中,忍不住想問那些演得超逼真的演員們,是否現實身分也是?這真是個蠢問題。我不會在一齣警匪戲後,問演員你現實生活中是否是警察或小偷,但這齣戲就是忍不住讓我想問。說不定一個屬性如此清晰的團體中,我也感受到尋找認同的需要了呢。
「延伸閱讀手冊」:
全國邊緣同志口述歷史工作小組
http://forum.yam.org.tw/bongchhi/old/light/light196-6.htm
拉媽報
http://blog.yam.com/la_ma_news/
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
wan
2007-10-01 11:24:02
之前看見DM有想去看,結果還是忘記了,真是
我真是很久沒看小劇場了
期待你的新作 有需要不要忘記我阿
版主現在人在台南
順利的話年底會看到我編的舞作
祝內觀順利
回來再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