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30 21:58:34coolanews

台南市警五分局針對「微型電動二輪車」上路首日加強取締

〔記者蔡建男南市報導〕微型電動二輪車於十一月三十日全面掛牌上路,需登記、領用及懸掛牌照才能行駛,台南市警五分局於上路首日取締微型電動二輪車違規件數五件,違規項目係未依規定領用牌照上路,警方提醒應確實遵守交通規則,保護用路人安全,也讓自己的騎乘得到安全的保障。

「微型電動二輪車」領牌納管二年緩衝期已屆滿,所有車主皆需完成掛牌程序並投保強制險,才可合法上路,如仍未領用牌照行駛,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十一之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可處所有人新台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外,並須當場禁止行駛及移置保管,影響甚鉅。五分局針對「未依規定領用」或「使用偽造、變造牌照」等相關車牌違規情事,加強取締查緝。

 五分局也提醒市民朋友,「微型電動二輪車」須滿十四歲才可騎乘,騎乘時須配戴合格安全帽,騎乘時速不可超過二十五公里且後座不可載人,不得擅自增減或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並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及夜間行車要開啟燈光且千萬不可酒(毒)駕,否則將嚴格取締,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開罰。

 五分局分局長洪宏榮指出,「微型電動二輪車」近年來,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因為它們既方便又環保,道路上隨處可見,然而,這類車輛以往在管理上有許多盲點,政府為更有效管理電動自行車,制定了相關的法律與規範,更名及納管,以確保公共安全和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