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6 23:37:30coolanews

台鹽前董座陳啓昱通緝逃亡二十四天查無出境記綠將續查共犯!

〔記者林樂南市報導〕民進黨前中執委、台鹽前董座陳啓昱涉光電弊案,導致台鹽損失達十一億元,台南地院十一月一日召開羈押庭,但陳啓昱並未到庭,台南地檢署拘提未果,台南地檢署十一月四發布通緝,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蔡宗聖指出,陳啓昱在律師的陪同下,二十五日上午十時許在律師陪同下,自行到台南地檢署報到,檢察官偵訊後向台南地院聲押禁見、禁止通信獲准。

台鹽綠能公司前董事長陳啓昱羈押庭未到案被發布通緝後,陳啓昱於十一月二十五日上午十時許在律師陪同下自行到台南地檢署報到,經檢察官以涉犯證劵交易法、特別背信等罪嫌,犯嫌重大,且有逃亡、湮證及串供之虞,當庭逮捕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晚上以涉嫌重大,有勾串共犯及證人或湮滅、偽造、變造證據及逃亡之虞,裁定羈押禁見、禁止通信。

台南地院裁定資料指出,被告陳啓昱違反證券交易法等案件,檢察官聲請書所載之犯行,有卷內相關證據及證人證述可資佐證,足認被告犯罪嫌疑重大。被告所述,對照同案被告及證人之相關證詞,供述有多處矛盾及不相同之處。再考量本案犯罪情節,牽涉公司之利益龐大,相關情節仍有待偵查時一一釐清。且被告與同案被告及相關證人間彼此相互熟識,參酌被告於本案之角色及社經地位,本案犯罪事實龐雜,相關涉案人員甚多,顯然有勾串共犯及證人或湮滅、偽造、變造證據之虞。另本案係全國矚目案件,被告竟無視法院之傳喚而故意不到庭,顯然已有逃亡之事實,至為顯然,被告有羈押之必要,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台南地檢署對於外界關心陳啓昱逃亡期間相關事宜,台南地檢署專案小組回應指出,台南地院十月二十四日羈押庭諭知陳啓昱等五人無保請回後,檢察官於二十四日當天隨即發函相關單位對陳啓昱等五人限制出境、出海,並在他未到庭派員持拘票全力緝捕陳啓昱。十一月四日南檢對陳啓昱發布通緝後,十一月四日檢察官隨即發函外交部註銷陳啓昱護照,且專案小組不放過任何情資均全力查證追緝陳啓昱,初步查證陳啓昱並無出國記錄!

據了解,陳啓昱遭南檢發布通緝後,專案小組透過台南地檢署、台南市刑大、高雄市刑大、旗山分局等單位全力追查其下落。陳啓昱一度遭傳出偷渡國外,但專案小組持續追查相關線索,研判他人仍難國內且四處躲藏,陳啓昱的親友、親近人士都是查訪對象,這些人士雖都表示陳很久沒有聯繫,但專案小組也有效切斷陳啓昱的奥援,除讓他難以偷渡出境,更令他自覺走投無路,始向台南地檢署投案,目前陳啓昱被台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禁止通信,檢方除深入追查台鹽綠能公司弊案,也將追查幫助陳啟昱逃亡的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