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19 17:03:16coolanews

台南地區農會總幹事將員工獎勵金中飽私囊上千萬元起訴

〔記者林樂南市報導〕台南地區農會總幹事楊憲仁,被控涉於一0三年起變更員工獎勵要點,將自己獎勵點數核定到最高二一0,其他員工獎勵點數則偏低,並以溢發員工獎勵金,要求員工繳回給他,從一0三年到一一二年,涉嫌中飽私囊共一一三六萬九七五0元,台南地檢署十一月十八日偵查終結依刑法背信罪嫌將他起訴,移審台南地院後請回。

起訴資料指出,六十四歲楊嫌自九十四年間起擔任台南市台南地區農會總幹事,為受台南地區農會委託而處理事務之人員。台南地區農會自一0三年起,均直接由楊嫌自剩餘用人費中決定作為員工獎勵金之數額(約佔剩餘用人費之八至九成),楊嫌核給自己均是採最高的二一0點數計算,而員工點數的相對偏低,另獲核發的員工獎勵金,事後再要求員工繳回部分獎勵金予楊嫌。台南地區農會因此溢發獎金而造成總盈餘額度減少,致生損害於台南地區農會之財產共計新台幣一一三六萬九七五0元。 

台南地檢署於一一三年九月間指揮調查局南部機動工作站偵辦此案,楊憲仁在九月二十日被聲押獲准後迄今近二個月,檢方十一月十八日上午將楊嫌依法起訴,並將楊嫌移送台南地院審理、開續押庭。台南地檢署表示,楊嫌在本案偵辦時全數繳回犯罪所得,但他對員工繳回動機,竟說是員工自願繳回,犯後態度難認良好,請台南地院法官從重量刑,以為懲儆。本案其他涉案被告、台南地區農會葉姓辦事員、農會成功辦事處楊姓主任、農會前蕭姓秘書等三人所涉背信罪嫌,均獲緩起訴處分。本案十八日移審台南地院,台南地院指出,楊姓被告涉犯背信案件,經法院訊問後,因被告坦承全部犯行,且檢察官偵查行為已完結,無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無羈押原因及羈押必要性,裁定被告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