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14 18:25:01coolanews

不動產業公司欠稅罰六三三萬元拒繳實際負責人管收獲准

〔記者林樂南市報導〕台南市某公司滯欠一0八、一0九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交通罰鍰等,經移送機關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台南市交通局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尚欠金額合計新台幣六三三萬餘元拒繳,馬姓女負責人被聲請管收獲准。

行政執行官調查發現,馬女(五十二歲)為公司實際負責人,義務人公司自一0八至一0九年間起陸續自公司帳戶提領現金,金額合計達五0四萬餘元,執行官訊問其資金流向,被聲請人先稱係帳戶係第三人持有故不清楚去向,而後又改口稱忘記是否由第三人持有,不記得用途等語,又義務人公司陸續將位於嘉義縣朴子市十二筆土地移轉給馬女及他人,執行官訊問其移轉原因,馬女稱土地過戶至個人名下係為要貸款還金主、土地過戶至他人名下則係因提供土地給他公司蓋房子,房地一併移轉,錢直接匯給金主,惟經執行官訊問買受人時,卻稱部分價金八百萬元,由馬女親收等語,馬女所為陳述顯有不實。

台南分署於十一月十二日下午將馬女通知到場,行政執行官訊問後,認定馬女符合「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等管收事由,當場留置,並移送台南地法院聲請管收,法官開庭審理後於當日晚間十時五十二分裁定准予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