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8 01:36:32coolanews
「五條通」趴趴走遭安平警查獲歸案
〔記者蔡建男南市報導〕台南市警四分局育平派出所,警員黃育群、尤四海等二員,四月十六日下午五時十分執行巡邏勤務,在安平區永華路二段,發現一輛自小客車的駕駛,停車後下車走在機慢車優先道上,恐其影響機慢車行駛安全,即予以上前關心,竟查獲副駕駛座四十七歲林姓男子係五罪通緝犯。
警方指出,林嫌被盤查時先報假名,被識破後才告知員警自己「執字通」。經調查林嫌身揹五條通緝案,分別為台南地檢署、桃園地檢署、橋頭地檢署、台南地院發布之竊盜、詐欺、公共危險等五條通緝罪,其中台南地檢署發布之竊盜罪通緝,為「執」字,必須入監執行九個月徒刑。
全案調查完畢後,解送台南地檢署歸案執行,並函知其餘發布通緝之院、檢,林姓男子已到案發監服刑。
第四分局分局長曹儒林表示,駕駛各式車輛、行人均應遵循道路標線、標誌行駛,切勿影響其他用路人的安全,以免受罰,至於已經涉及刑案、進入刑事訴訟者,則應定期至戶籍地,檢視有無司法文書寄存,以確保刑事訴訟能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