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1 01:34:28coolanews

提款卡借人沒拿到錢竟女子向警謊報案件反遭送辦

〔記者林樂南市報導〕一位五十九歲曾姓女子到善化分局大內分駐所報案指稱自己的提款卡遺失遭冒用,惟尚未損失,想要申請新卡片,故至派出所報遺失請警方協尋,警方受理後發現案情有緒多疑點,深入追查查出曾女是謊報刑案,被以偽造文書及誣告等罪嫌送辦。

警方說,員警受理曾女報案,開具報案證明並由曾女簽收後,大內分駐所所長梁久旭發現本案帳戶內有異常提領之狀況,惟帳戶尚未被列為警示帳戶,但曾女似乎沒有要警方針對異常提領之處究責,只想報完案再去郵局拿申請新的提款卡,所長梁久旭認為曾女此舉有違常理,在反覆詢問遺失過程及細節,終於突破曾女的心防,坦承本案並非遺失案件,實際是三月十九日在佳里區的超商附近,將自己的二張提款卡主動交付他人,以獲取新台幣三萬元之金額,惟至今因為都未收取到錢,趕緊想辦法先報遺失來卸責,但為時已晚,當場遭警方看破手腳。

因曾女已完成遺失物報案並具結,這時報案證明單反變成物證,遭警方以偽造文書及誣告等罪嫌送辦。

善化分局分局長陳俊凱表示,請民眾切勿輕信親戚朋友片面之詞提供個人帳戶存摺、提款卡及證件,避免落入詐騙陷阱、淪為詐欺人頭帳戶!更不要因為怕淪為詐欺共犯就向警方謊報案件,如遇疑似詐騙案件可撥打一一0報案電話及一六五專線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