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乳癌相關淋巴水腫
〔記者林樂南市報導〕在乳癌相關的治療中,手術是造成淋巴水腫的一個因素,牽涉到「腋下淋巴結」拿掉的多寡,在三十年前當乳癌被確診後,必須執行「根除性手術」,包括全乳切除及腋下淋巴結廓清術,但當其他輔助治療興起時,發現在早期乳癌的案例上,如果沒有淋巴結轉移,腋下淋巴結廓清術並非必要、也不是提高存活率的辦法,只要「前哨淋巴結」是陰性或相關條件符合,病人就無需再進行更大的淋巴廓清術,這樣就可以降低手臂淋巴水腫的比例。
郭綜合醫院醫療副院長黃太謙指出,癌症是台灣國民十大死因之首,在國健署最新公告的資料中,女性乳癌「標準化發生率」高達十萬名女性有八十二點五人發生,機率遙遙領先其他男、女性各種癌症。乳癌的治療多樣,包括手術、放射治療、化學治療、內分泌治療、標靶治療以及最新的免疫療法,需要各種療法配合才可得到最佳效果。完整治療下,乳癌的五年存活率高達九十二%,是癌症治療優等生。在生命無虞,就須考量生活上的衝擊,衝擊可分成心理、生理兩個層面:心理上,包括擔心癌症復發或轉移、癌症手術後造成的身體意象改變、情緒及社交低落;生理上,包括骨骼肌肉的不舒服、感覺異常、疲憊以及「淋巴水腫」。淋巴水腫是含蛋白質的液體在組織中異常積聚,導致身體部位腫脹和纖維化,在乳癌病人會發生在上肢。
黃太謙副院長分享案例說,六十一歲的女性,十年前因左乳第三期乳癌(已淋巴結轉移),施行全乳切除及腋下淋巴廓清術,術後兩年追蹤,告知左臂衣服緊繃,量測前臂圍,發現左臂比右臂多四公分,達到淋巴水腫的診斷標準。但病人無其他症狀,給予明確的衛教及叮囑後,並未發生困擾。
另名六十四歲的女性,二十二年前因右乳第二期乳癌(尚無淋巴結轉移),依當時的常規進行全乳切除及腋下淋巴廓清術,術後一週即感覺右臂腫脹、麻木、甚至無力,回診時測量前臂圍,右臂比左臂多五點五公分。此案例在去年再被診斷為左乳乳癌,術前極度憂慮左臂也同右臂一樣失去能力,但在前哨淋巴結檢驗後,得以保留左上臂的淋巴循環,避免了淋巴水腫的問題,也保障了左臂的功能。
黃太謙副院長說,除外科醫師的努力,病人也應執行方法降低淋巴水腫的風險,包含避免皮膚創傷,維持運動習慣及體重,盡量不要在有風險的手臂上測量血壓、打針,出國旅行搭機請穿著合身的壓縮袖套,避免暴露在極度寒冷的環境,也避免長時間(>15分鐘)暴露在高溫下(如將肢體浸入溫度高於40度C的水中)。更嚴重的情況下,須尋求復健治療,執行「徒手淋巴引流」,使肢體的大小和壓力回復正常,減輕疼痛。
黃太謙副院長強調,乳癌確診後,別光想手術,術前「腫瘤多專科」評估很重要。合宜條件下,術前輔助治療可降階癌症的嚴重性,降低手術的範圍或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