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16 00:13:30coolanews
台南前十民眾檢舉交通違規行為排行
〔記者蔡建男南市報導〕台南市警交通大隊統計一一二年一至十月前十名民眾檢舉交通違規行為、件數、開單依據法條及路段資料,檢舉違規第一名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第二名闖紅燈,第三名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指示,第四名逆向行駛、第五臨時停車…,交警大隊將相關資料整理成表,籲請民眾注意。
交警大隊指出,近期常有民眾收到紅單,民眾向警方表示:「不知道不能這樣開(騎)車」;「不曉得下雨天時必須開啟頭燈」;「非遇雨、霧時,不能開啟霧燈」等規定有所疑惑,其實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0九條有規定到:「遇濃霧、雨、雪、天色昏暗或視線不清時,應開亮頭燈;非遇雨、霧時,不得使用霧燈。」,所以,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處以新台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交通大隊統計一一二年一至十月前十名民眾檢舉交通違規行為、件數、開單依據法條及路段:第一名:不依規定使用燈光;第二名闖紅燈;第三名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指示;第四名逆向行駛;第五名交岔路口/公車站十公尺/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臨時停車;而第六至十名依序為轉彎或變換車道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未戴安全帽、多車道不依規定駕車、機車不在規定車道行駛、直行車占用轉彎專用道。
民眾被檢舉上述交通違規態樣,警方特別提醒,民眾請檢視是否常有這樣的違規行為,提醒注意,不要成為被民眾檢舉的對象,違規被檢舉事小,但是萬一發生車禍卻可能背負肇事責任,得不償失。鑑此,交通警察大隊長施衣峯呼籲駕駛朋友,遵照交通法令,切勿貪圖方便而冒險違規駕車,確保你我交通順暢與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