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25 00:38:16coolanews

酒駕撞死人四分局酒駕零容忍強力執法

〔記者張雅菁南市報導〕台南市安平區府平路與健康三街口,八月二十三日上午七時二十五分,發生一件自小客車酒駕撞死行人,肇事人魏女酒精濃度測試值達0點五七mg/l,台南市警四分局初步分析,係因駕駛人酒後駕車及行至路口未遵守減速慢行的規定,造成無法挽回的傷害。

四分局自八月二十四日起,強化酒後駕車防制勤務,於八月二十四日至二十八日,連續五天執行「取締酒駕大執法」,針對轄內酒駕易肇事之熱點時段、路段,規劃組合警力實施封閉式攔檢稽查,八月二十四日執法首日查獲一件酒後駕車涉嫌公共危險案件,全力守護民眾安全及遏阻酒後駕車僥倖心態。

四分局統計,一一二年一月起至八月二十三日止,酒駕違規取締計一0九件,其中違反公共危險罪移送計六十四件;另未禮讓行人違規取締計一二五件。自六月三十日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制上路,依據道交條例第三十五條增訂規定,汽機車駕駛人經測定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除裁處罰鍰、當場移置保管駕駛車輛、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吊扣駕駛執照一年至二年外,另需扣繳該汽機車牌照,並吊扣牌照二年。另酒測值如超過0點二五mg/l,涉及刑法第一八五條公共危險罪,最高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致人於死者,可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人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分局呼籲民眾酒後駕車傷人害己,應謹記「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指定駕駛」及「喝酒找代駕」等交通安全法則,以減少因酒駕肇事所引起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