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靜專案啟動台南市警二分局環監警聯合稽查大執法
〔記者蔡建男南市報導〕由於民眾經常反映於市區有改裝噪音車出沒,尤其是民權路四段沿線,車輛行經後,排氣管噪音巨大,特別擾人清靜,嚴重影響市民安寧生活及周邊道路交通安全,市警二分局於八月四日晚上七時至九時聯合交通警察大隊、環保局、監理站等單位,擇定中西區台灣中油安平古堡站前執行「環警監聯合稽查」專案勤務,展現執法強度,以改善噪音車、改裝車違規及擾民情形。
本次「環、警、監聯合稽查」專案勤務,除集合各主管機關之專業,針對改裝車燈(LED、HID)、設高音喇叭、排氣管(翹管、無隔熱防護裝置、拆除消音器)、無照駕駛等違規取締外。本次主動攔查檢驗,共開罰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十八條改裝車輛十四件、第二十一條無照駕駛二件、通報改裝排氣管噪音車輛二件;另一一二年迄今已針對相關改裝車輛攔查蒐證並通報環保局、監理站實施召回檢驗達四六七輛;另針對擅自改裝汽車設備違規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十八條舉發開罰計一三一件。
警二分局表示,不當改裝車體、電氣設備,可能導致車輛安全結構減弱,而危及自己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八條,可處新台幣二四00元以上九六00元以下之罰鍰,並責令檢驗。而改裝排氣管之部分,除違反「噪音管制法」,另亦可能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第四十三條,最重可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六千元以下之罰緩。民眾如發現機動車輛行駛道路上有噪音擾寧情事,可上傳相片或影片至環保署噪音車檢舉網站https://noisecar.epa.gov.tw檢舉,經查證屬實者將通知車輛到檢,第二分局亦將持續結合路檢、巡邏等各項勤務,針對噪音車經常出入路段,加強攔查,並轉由相關權責機關召回檢驗,以有效遏止改裝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