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檢署偵辦前台南市議長郭信良涉嫌貪污案漏夜聲押
〔記者林樂南市報導〕台南地檢署偵辦前台南市議長、台南市議員郭信良涉及不法案件,檢警調七月六日上午前往郭信良辦公室、服務處及住處等及台南市地政局及相關涉案人員住處等共十餘處執行搜索,帶回相關涉案人及證人共十餘人進行偵訊,並查扣相關證據資料以釐清案情,複訊郭信良被檢方漏夜聲押。
台南地檢署指出,本案由主任檢察官吳維仁及林怡君、徐書翰檢察官共同組成專案小組,於七月六日上午六時三十分,指揮高雄市調查處、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航業處高雄調查站、台南市調查處、台南市刑警大隊及南檢檢察事務官分持搜索票,由錢鴻明、許華偉、彭盛智、徐書翰及蔡佰達檢察官帶隊前往郭信良辦公室、服務處及住處等及台南市政府地政局及相關涉案人員住處等共十餘處執行搜索,帶回相關涉案人及證人共十餘人進行偵訊,並查扣相關證據資料以釐清案情。
本案係台南地檢署鍾和憲檢察長前於橋頭地檢署任職期間,經高雄市調查處以某工程顧問公司負責人,於辦理多起市地重劃案以虛增人頭地主方式涉嫌詐欺等違法行為之情資報請該署指揮偵辦,鍾檢察長指派主任檢察官陳竹君、檢察官鄭子薇共同偵辦該案,於一一二年五月三日指揮高雄市調查處等單位執行該弊案,初步查悉台南市議會郭姓前議長、高姓里長疑有向某工程顧問公司負責人收賄及藉勢、藉端勒索新台幣一千餘萬元。
惟因本案涉案人為台南市議會前議長,且相關涉案人及犯罪地大多在台南地檢署轄區,南檢鍾檢察長經與橋頭地檢署新任張春暉檢察長協調後,乃請高雄市調查處就該案南檢有管轄權部分另行報請南檢偵辦。並隨即指派南檢主任檢察官吳維仁、檢察官林怡君及徐書翰共同組成專案小組持續偵辦該案,經小組成員一個多月來的蒐證及調取相關物證進行分析後,於七月六日上午執行搜索,並將相關涉案人帶回進行偵訊,而橋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竹君及檢察官鄭子薇亦前來南檢提供協助。
本案經專案小組檢察官複訊後,因認郭信良及高姓里長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罪嫌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且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等事由,經當庭逮捕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蔡姓被告則經檢察官諭知交保三十萬元、而李姓被告、某工程顧問公司負責人及其餘證人十人請回;另涉犯偽證罪之高姓被告等四人則均交保五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