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身皮疹癢難耐竟是藥物「來相害」
〔記者林樂南市報導〕奇美醫院皮膚科暨醫學美容中心主治醫師王羽安指出,一名四十歲男子,因咳嗽、喉嚨痛等上呼吸道感染症狀,附近診所就醫服藥後症狀逐漸緩解;但卻發現身上開始長了一些疹子,而且越來越癢,範圍不停擴散,由於皮疹進展快速,患者擔心是否合併其他嚴重感染,趕忙至奇美醫院皮膚科求診,經診斷藥物過敏反應。
王羽安醫師詳細檢視疹子外觀,又看了患者用藥,確定診斷為藥物過敏,因為口服用藥中的非類固醇類消炎止痛藥(NSAID),極可能是造成他皮膚過敏的原凶。除請患者暫停服用外,並搭配低劑量類固醇治療,一週後回診時,他身上的疹子已消退大半,癢感也大幅改善。王羽安醫師將此藥物過敏的紀錄註記在患者健保卡內,並請患者未來就醫時,務必主動跟醫師表明自己曾有藥物過敏,可避免再發生同樣狀況。
王羽安醫師說明,人體對藥物產生的反應可大致區分成兩種:免疫性及非免疫性。大家較為熟知的藥物副作用,如腸胃不適、嗜睡、頭暈…等,屬於非免疫性,這些症狀部分是可預期的,通常和藥品本身的特性及代謝有關,多數人都可能會產生,調整劑量或停藥後大多能立刻緩解,而藥物過敏或藥物不良反應,則屬於免疫性,主要和體質相關,體內的免疫系統辨識了藥物並產生異常的活化反應,就會造成皮疹、發燒、甚至其他臟器的損傷,這並不是每個人都會表現,且和劑量較無關聯,故相對無法預期。
依據全民健保申報資料分析,二0一九年國人因過敏性疾病就醫約三五五萬人,根據奇美醫院藥劑部統計資料,二0二二年共有一0四七筆藥物不良反應的通報紀錄,其中非免疫性(可預期)佔約二成,免疫性(不可預期)則佔約八成。若以嚴重度為分級,輕度(無需治療且不用停藥)有九三一人,中度(需治療或導致住院延長時間)有九十九人,重度(需加護病房治療或危及生命)有十七人。而最常產生過敏的藥物為抗生素。
王羽安醫師指出,皮膚是藥物不良反應最常表現的器官且千變萬化,可以長得像蕁麻疹、血管炎,也可以形成許多水泡或膿皰,以上症狀統稱為藥物疹。藥物疹的定義為,病人以正常投與方式(外用、口服、針劑)接受了正常劑量的藥物後,在皮膚上產生不良反應,由於每個人的免疫系統有所差異,故就算吃到同一種藥物,對藥物的反應也會有所不同,輕則局部腫脹或癢疹,嚴重則全身破皮黏膜潰爛。越早發現則產生嚴重後遺症的機率越低,因此皮膚科醫師在藥物不良反應的早期診斷中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
根據一篇二0二二年的文獻統計,台灣最常產生嚴重藥物不良反應的藥物包含非類固醇消炎止痛藥(NSAID)、抗癲癇藥、磺胺類藥物、人類免疫缺乏病毒(HIV)抗病毒藥物、抗尿酸用藥…等。除了西藥以外,中藥及保健食品也會造成藥物不良反應。立即性的藥物過敏在服藥後幾個小時內就會出現,如蕁麻疹或過敏性休克;延遲性的藥物疹則在服藥後三至十四天後才產生,臨床表現更為多樣化。史蒂芬強森症候群是臨床上最為嚴重的藥物疹,最甚者可造成死亡,因此早期的診斷及儘快停藥更是不可或缺,民眾不要服用來路不明藥物,服用藥物後,需仔細觀察身體是否出現任何不適,並參考藥袋、外盒、仿單的說明,若皮膚出現大面積紅疹、黏膜疼痛、水泡、膿皰以及破皮等症狀,應立刻停藥並儘速就醫。